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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刘铁男案”背后的法治思维缺失

文章导读:   在克林顿与莱温斯基的丑闻事件中,白宫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不断重复说“克林顿否认此事”,但又不为总统在媒体面前打保票。最后克林顿名誉扫地,白宫发言人却毫发无损。   王洁 丁琪   近日,部级高

  在克林顿与莱温斯基的丑闻事件中,白宫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不断重复说“克林顿否认此事”,但又不为总统在媒体面前打保票。最后克林顿名誉扫地,白宫发言人却毫发无损。

  王洁 丁琪

近日,部级高官刘铁男落马的消息引爆舆论。但从法治视角纵观此事,不管是当初事发单位新闻发言人的蹩脚回应,还是事发后的某些媒体评论,可以感受到这场“围观”背后法治思维的缺失,欢呼或诋毁的声音均有违法治精神。

首先,媒体用道德性评价代替理性评价,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

有媒体在高度评价实名举报行为时,评论道:“恶有恶报,让贪腐蛀虫陷于人民监督的汪洋大海,它们必会无以遁形。”然而依据现代法治精神,一个人是否作恶、是否有罪,是要经过法定程序审判、最终由法律判决所认定的。“恶有恶报”体现的是人治或神治的观念,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

需要指出的是,不能要求每个普通民众都深谙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正因如此,就特别需要媒体承担其社会责任,在报道、评论热点新闻事件,特别是官员贪腐事件时,应以法治的观念与立场来评析该事件,引导民众学会理性地思考,最好不要用充满道德感的评判来鼓噪民意,引导大众狂欢。

媒体用道德词汇来评论某事件时,尽管能迎合民众朴素的“恶有恶报”观念,取得最快速、最广泛的支持或点击率;但这也给该事件过早地划定了舆论的界限,并播下了民众的期待。如网络上经常出现网友要求判处已被查出的某贪腐官员死刑的留言。而一旦司法机关对该案件的最终判决和民众的原始期待不相符时,许多人就会责怪法院司法不公,抱怨“这么严重的犯罪,都不判死刑”,然后就是“法律死了”、“法律无用”的论断。因此,媒体的道德性、非理性评论最终是有损于法治的。

其次,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完善,发言人超越职权范围发言,规则意识淡漠。

媒体如果不守规则,仅是弄脏了水流。新闻发言人不守规则,超越职权发表评论则是污染了水源。

在刘铁男因违纪被举报后,当天就迅速进行回应,但却将网络举报斥为污蔑造谣并以报警相威胁。其维护权力的效率与作风,超出了新闻发言人的职权范围、有损新闻发言人的功能与形象,堪称典型的为主子办事的“家奴”。

美国白宫发言人制度比较成熟,其有一套公开透明的运作规则。福特总统的新闻秘书罗恩·内森有一句名言:“没有人相信官方发言人,但所有人都深信小道消息。”因此他总结设定了一套发言原则:讲真话、不撒谎、不掩盖、亲自公开坏消息、越早公开越好、加上自己的解释。至今,这些原则为所有对外公布信息的美国官员所遵守。

毫无疑问,政府的新闻发言人必须具备法治思维,遵守行业规则和职业道德。在面对举报、控告等事件时,美国白宫发言人和中国的新闻发言人一样,面临着社会舆论与涉事领导的双重压力。但是白宫发言人制度提供了一套成熟的行业规则,从而使发言人能独善其身。

在克林顿与莱温斯基的丑闻事件中,白宫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不断重复说“克林顿否认此事”,但又不为总统在媒体面前打保票。最后克林顿名誉扫地,白宫发言人却毫发无损。

政府新闻发言人和媒体应该具备独立的品格,在社会舆论与公权力之间保持独立性,做深刻的独立思考。当新闻发言人把对公权力的举报、控告轻率地标签为“污蔑、造谣”时,新闻发言人制度所彰显的满足公众知情权、引导舆论、促进政府形象建设等功能就不断减损,这不仅会导致政府信任度的流失,甚至会危及国家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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