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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反腐需要理性回归和顶层设计

文章导读:   今年8月,周文彬来到北京,希望举报能有更新进展。   他的第一站是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热情接待,但说,这事儿应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第二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检说,举报案件太

今年8月,周文彬来到北京,希望举报能有更新进展。

他的第一站是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热情接待,但说,这事儿应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第二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检说,举报案件太小,不受理,建议到地方举报。”第三站是国土资源部,“简要了解情况后,登记了信息在小纸片上,说具体材料也不用了。”回到安徽,周文彬到安徽省国土厅执法局举报,“但也没有实质性进展。”

至今,周文彬的反腐更多停留在微博世界里,雷声很大,雨点很小。“微博炒得火,粉丝多,支持者也多,但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完全依靠微博并不能产生多大的力量和实际效用。”

微博让周文彬失望了,他经历了个人情绪上的大起大落,围观和轰动让他震惊,但随之而来的现实的脆弱又让他感受到失落。

回到安徽,他的举报对象被提拔了,周文彬更加想不通。“我举报他的事整个国土系统都知道的,这个时候提拔显然是不妥的。”

“反腐的主战场还应该是纪委”

“证据,关键是证据,证据不足,在哪儿反腐都不会有好效果。”在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的办公室里,有大大小小几十个箱子,装满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举报信。“这些群众想检举,但缺乏反腐意识,不知道该去什么部门,该找谁,就把希望寄予拥有较高社会声望的学者。”

林喆介绍说,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很多检举信证据不足,多是陈述“冤情”,情绪发泄。“不懂得‘举证原则’,这说明我们应该教会民众如何理性、合法检举,引导民众的反腐热情。”

很多学者认为,微博反腐的红火从侧面反映了常规反腐渠道的不畅。“维权无望。”周文彬认为,通过常规渠道反腐,“检举资料往往落入被举报人手中,还没有办成事,先给自己带来麻烦。我原来是公务员,递交反腐资料都经历了很多曲折,到各个部门去跑,现在也没有结果,更何况一般老百姓了。”

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长赵安金认为,微博反腐只是多了一种反腐渠道,并不能说是常规渠道不畅。“云南地域宽广,山路多,上访不易,浪费人力物力,微博快捷方便。”

“反腐的主战场还应该是纪委,通过举报和案件牵连,从表象挖取内幕。”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认为,常规反腐渠道不畅导致微博反腐成为一种潮流,带有“破釜沉舟的悲怆”。

“走常规反腐渠道往往是火中取栗,是高风险小概率事件。”网友“花总”认为,微博反腐只是一种形式,“舆论和民意始终无法也不应该取代法制,应该推进反腐制度的完善,推动官方信息的公开”。

微博审判下的谣言与暴力

微博反腐不仅效果有限,而且往往带来负面效应。“最大的问题是‘人肉’,这是违法的,侵犯个人隐私,造成伤害,民众非常容易做有罪批评,这是非常不理性的。”

叶青也认为,“‘人肉’违法,有没有证据?有没有边界?都是很模糊的,要以负责任的态度反腐。”

但“花总”反驳说:“‘人肉’并没有违法嫌疑,‘人肉’是基于互联网平台上的公开信息进行搜索和整合,不是翻家里的保险柜。”例如“表哥”事件,杨达才所有佩戴手表的照片都来自于在公开场合的照片和视频截图。

微博为反腐提供了丰富的信息来源,但是它所具有的匿名性,也很可能会使传播的信息不实,有的甚至是谣言。

“很多举报信息只是道听途说,但在收到信息后,我们依然要展开调查,浪费了很多人力物力。”赵安金表示。

“举报真实有效,对举报人有奖励吗?举报虚假,造成伤害,对举报人有惩戒吗?”叶青认为,虚假举报信息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往往难以消除,在网络情绪化浪潮下,辟谣和澄清常被视为“被和谐”效果,很难实现纠偏作用。

微博所提供的平台“人人都可以发言”,但也正因为如此,媒介作为“把关人”的作用大大削弱。“新浪有举报机制,但显然比较滞后,难以消解谣言所带来的伤害和负面作用,由于公众对官方的不信任、悲观和失望情绪,‘阴谋论’显然更有市场,新浪背了很多黑锅。”“花总”说。

“微博反腐的独家性是不被倡导的,应该广开言路。”腾讯微博事业部副总经理李方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说,作为微博运营平台,腾讯也会受到来自企业和政府的压力。“但是只要符合法律法规,我们都会顶住压力,公开信息。”

利用舆论干扰司法,会形成另一种“网络舆情审判”。“陕西省副省长李金柱曾为杨达才声援,肯定他的一些工作业绩,这是很合理的,你不能把人一棍子打死,以偏概全。”叶青认为,很多官员“躺着中枪”,微博放大了部分官员的不足和缺点,导致场面无法收拾。

“花总”的理想是,“政府正确认识、重视民众的知情权,推动官员财产公示,促进廉洁奉公,在制度上形成更为完善的反腐机制,提倡民众的拥护和配合,官民拥有平等的对话空间,双方良性互动。”

“表哥事件”后,“花总”在微博标签上写上了“不鉴表”,他不希望被网络狂欢冲昏了头脑,他只是希望,能“理性地推动进步”。

官方微博反腐还需顶层设计

“官方开通微博进行反腐是值得肯定和褒奖的,官方和民间的接轨有利于工作的开展,民间舆论是对腐败调查的公开推动,其作用大于线索提供,是反腐工作的重要推进器。”叶青说。

如今,微博反腐已经成为一支不容忽视的社会监督力量,微博反腐成员有的以行业或反腐地域命名,如“地产反腐”、“医药反腐”、“河南反腐”、“福州反腐反贪”等,有的以反腐组织的形式命名,如“反腐三剑客”、“反腐老干部”、“反腐工作室”、“反腐联盟”等。

2012年7月,186个实名认证的北京市检察官微博在新浪微博悄然上线,形成了以检察官个人实名认证微博为主的“北京检察模式”。同时,河南省市县三级共183个法院通过新浪微博对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全天接访,并直播接访情况,开创信访接待新方式,开辟了以省市县三级法院联动为特色的“豫法阳光模式”。

“微博反腐已经形成规模,形成阵营,成为一股浪潮,将官方和民众都裹挟其中。”政务微博研究者张振良同时指出,“形式的变化并非根本性的改善,真正的问题在于纪检部门如何对待举报线索,如何落实处理,能把已知的问题和线索调查解决好。”

“花总”则认为:“官方开通微博更多的意义是普法教育和宣传倡导作用。毕竟中纪委没有开设官方微博。”在他看来,官方微博还停留在学习运用的阶段,离真正发挥作用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官方微博作用的发挥一定是缓慢的,因为需要更高层面的支持和布局,体制决定了这是一次由上而下的尝试。”

中南大学廉政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满春建议,一方面,有关部门需要把微博反映的情况进行多平台整合,从而扩大微博反腐的影响力,以实质性的效果来取信于民;另一方面,在制度层面需要设立明确有效的微博反腐制度规范,起到启发引导群众,推动国家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的作用。

最重要的是,“在法律层面,将一些弹性的规则变成硬性成文的微博反腐法律法规。”李满春指出,必须从法律上对个人和政府微博进行规制,防止出现一些滥用微博打击报复的现象,同时防止一些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面对微博线索的时候,不当行使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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