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近年来,江苏省淮安市烟草专卖局精心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
联动宣传 捧出“护苗心”
“您好,店里有没有遇到未成年人来买烟的情况?”
“即便对方说是帮家长买烟,也绝对不能销售……”
发放《告卷烟零售户书》
淮安市烟草专卖局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种类多样的宣传阵地平台,依托“金叶之声 法润民心”“淮安金丝利”公众号,开展对内和对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苏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通过拍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微视频《温馨的港湾》、线上线下推送《告卷烟零售户书》生动灵活的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保护未成年人成长氛围。
多维普法 走好“护苗路”
“接送孩子上学时,有没有发现校园周边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行为啊?”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宣传法律法规现场
活动现场设立真假烟鉴别咨询、法律法规宣传、举报投诉受理台,通过真假烟实物对比、以案释法、讲解海报、发放传单及问答手册等形式,宣传热门卷烟鉴别技巧、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知识,提醒市民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组织“金叶之声”宣讲团成员协同优质零售户组成“法律明白人”普法队伍,录制20部法治微视频在“金丝利”“金叶之声 法润民心”公众号展播,内容涵盖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直播带货、网络诈骗、价格欺诈等与广大市民息息相关的热点知识。
多方联合 执好“护苗剑”
淮安市烟草专卖局联合淮安市检察院召开了全市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工作推进会,汇报了检烟双方协作机制有关情况、淮安烟草落实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工作开展情况、向未成年人售烟等涉烟案件新特点及推进检烟协作工作思路。签署《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含电子烟)侵害协作机制备忘录》,并揭牌成立全市首个“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保护中心”。
签署《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含电子烟)侵害协作机制备忘录》
淮安市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将在市检察院的支持帮助下,积极协同公检法、市监、海关、邮管等部门依法履职,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苏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充分利用“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保护中心”,协调推动未保公益合作,共同营造未成年人与烟草“零接触”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淮安市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宣传教育和校园周围监管,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违法行为,稳步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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