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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张志勇:建议逐步把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比例由4%提高到5%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王红茹|全国两会报道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对照这些目标要求,我国的教育事业存在哪些不足?全国政协委员张志勇认为,从面上看,教育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从点上看,教育事业发展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例如,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义务教育‘城镇挤、农村弱’,乡村教师收入待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从重点看,县域普通高中、职业教育,以及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等均需进一步完善和建设,都迫切需要持续加大财政性教育投入力度,加快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全国政协委员张志勇说。

今年全国两会,张志勇带来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当前我国财政教育投入水平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

近些年来,党中央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不断扩大教育投入。

“中央明确了我国财政性教育投入‘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一般不低于4%;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的目标要求,教育优先保障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张志勇说。

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新冠疫情影响较大的形势下,前十年教育投入工作取得重大成就,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持续保持在4%以上。

随着4%成果的不断巩固,2012年至2021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累计支出33.5万亿元,年均增长9.4%,带动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超5万亿元,有力保障了我国的教育体系,有力推动了我国教育现代化发展总体水平跨入世界中上国家行列。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财政教育投入水平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有数据可比的2012-2018年,我国国家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平均为4.16%,与同期世界4.31%的平均水平仍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与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5.03%的平均水平的差距仍然较大,与美国7%的水平差距更大。”张志勇表示。

建议今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增幅应高于GDP名义增幅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确保实现“不低于4%”目标,意义重大。

4%的分子是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分母是GDP。要确保这一比例“不低于4%”,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增幅应至少不低于GDP名义增幅。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今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在财政支出强度上加力,在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上提效。

基于以上考虑,张志勇建议今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增幅应高于GDP名义增幅。

一是建立健全财政教育投入与GDP同步增长机制。4%这一底线目标要求,体现的是党中央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决心,衡量的是政府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的努力程度,是一项政治任务。

“建议财政部、教育部要着眼于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的宏伟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教育投入与GDP同步增长的长效机制,在持续巩固4%成果的基础上,逐步把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5%,切实把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落实到位。”

二是健全各级财政教育投入责任体系。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大头”来自地方,地方各级财政落实“两个只增不减”任务是保4%关键所在。

“建议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分级负责机制,增强地方财政教育投入的省级调控能力,并在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进程中,进一步明确政府间一般性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比重,推动各级政府更好落实‘两个只增不减’目标任务。”

三是完善财政教育投入指标体系。目前,关于教育投入指标要求有两个层面:一个是教育法规定的法定增长要求,即“两个提高、三个增长”;一个是中央文件提出的底线目标要求,即“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近年来,各地政府落实教育投入责任时重底线目标、轻法定增长。

“建议财政部、教育部进一步明确财政教育投入指标口径,理顺各类指标间的关系定位,分类设置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便于各地更好落实。”

四是进一步激发和释放社会教育投入的积极性。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家庭成本分担机制;健全民营企业家办教育的保障、支持制度,有效鼓励、调动企业、行业投资教育的积极性,拉动公共教育的投资增长。支持大企业成立各种公益基金会举办非营利教育。完善税收、财政、土地、金融、就业等政策,支持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到2035年,把社会教育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1%以上。

五是全面实施各级政府教育投入预决算全口径公开制度。一方面,从满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教育强国的需要出发,做大教育经费蛋糕,努力把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6%(财政性5%、社会1%);另一方面,要通过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全口径公开制度的实施,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全面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责编 | 孙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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