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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平台盗图抄店维权难凸显治理“洼地” 专家呼吁共建协同治理机制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平台飞速发展和电商产业日渐完善,然而新技术、新型应用场景和新商业模式的崛起往往伴随着各种技术伦理、知识产权以及法律应用新问题的涌现。电商平台涌现出大量跨平台盗用商家原创爆款商品图片的现象,他们通过盗用商品图片甚至是抄搬原创店铺的页面信息和商品资质证书等,让消费者产生混淆,误以为是正规原创店正品,实则是以次充好低价诱导消费者购买高仿同款、假货,实施恶意不正当竞争。被盗图抄店的中小微商家,经常面临投诉无门、维权举步维艰的困境。

为此,12月15日,中国工商出版社在深圳组织召开电商行业盗图抄店行为规制暨反不正当竞争研讨会,会议邀请了相关专家学者、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商家等相关行业人士,就如何对盗图抄店等网络仿冒行为进行规范、治理进行研讨,探索利于市场良性发展的治理模式。

中消协:对反复盗图抄店者应加强民事、行政、刑事追责

与传统售假模式直接贴假商标不同的是,这类盗图抄店恶意竞争行为显得更为隐秘,消费者无法一眼识别所买商品是否为假货,看到盗来的同款图,常误以为是正品,导致消费者上当受骗。

图说:电商行业盗图抄店行为规制暨反不正当竞争研讨会现场

电商行业盗图抄店行为规制暨反不正当竞争研讨会现场

“网店盗图的本质并非是为了图片,而是为了获取更多的交易机会,盗图商家所售的往往是假冒伪劣商品,属于变异的新型售假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监督部主任张德志认为,“盗图抄店”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甚至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他呼吁,对这类现象,执法部门应多管齐下,对反复盗图抄店者应予以民事、行政、刑事追责,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及中小商家的创新创造,促进消费市场的规范和发展。

面对跨平台“盗图抄店”维权难现状,今年来,全国多地市场监管部门纷纷立案对恶意竞争的跨平台盗图商家进行查处:6月,江苏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全国首例网店跨平台盗图不正当竞争案,对一家整体盗用天猫商家货架的社交电商平台店铺以违反不正当竞争法,处以罚款5万元;10月中旬,浙江绍兴柯桥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家盗用天猫店热销窗帘图和商品网页的社交电商平台网店处以罚款。10月底,山西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举报后,也对社交电商平台一家盗图的家具店处以罚款10.5万元。

多位参会的市场监管干部认为,从违法动机和违法行为的客观效果看,网店盗图抄店的实质还是获取不正当竞争机会,尽管其违法行为的客观效果具有侵犯多重权益的特征,但最显著的特征仍在于侵犯市场的公平交易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多方齐抓共管加大处罚力度

研讨会上,中国工商出版社智慧监管与社会共治研究院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发布了《电商行业“盗图抄店”不正当竞争治理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显示,部分平台针对“盗图”的投诉机制和通道不畅,原创保护机制也不完善,建议由监管部门牵头,建立跨平台维权和不正当竞争监管机制,帮助商家更好有序成长,保护真正做原创的好商家。

图说:商家在讲述原创与盗图仿冒商品的差别

商家在讲述原创与盗图仿冒商品的差别

加强对原创商家的保护举措,不仅有利于减少“盗图抄店”行为,还能刺激商家创新动力。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教授黄灿以阿里巴巴原创保护计划为例介绍到,他在多年跟踪研究中发现,加入该计划的商品,半年平均销售额比不参加原创保护计划的商品高出近3万元,参与原创保护计划的店铺,商品成交额增长更加显著,“原创商品显然具有更强的生命力,阿里原创保护计划起到了重要的保护作用,其对中小商家的发展、创新都大有帮助。”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局一级巡视员杨洪丰表示,总局近期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就对网络领域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和规制要求做了全面细化,为互联网竞争行为的公平公正,提供坚强的制度基础,从根源上鼓励和支持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解决互联网领域的商业顽疾,净化网络市场环境,需要多方齐抓共管,各大电商平台积极作为,提升合规能力水平,畅通投诉处理机制,对盗图抄店的平台要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对纵容甚至包庇盗图抄店的,要压实平台治理责任。构成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要加大监管力度,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秩序。

责编: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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