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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激辩:5000元个税免征额是否应再提高?

税收是否应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手段?是否应该强化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调节?5000元个税免征额是否应该调整?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王红茹 | 北京报道

最近,网络被“共同富裕”刷屏。这主要源自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此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问题。

关于共同富裕,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其中关于税收的表述,很快引发热议。大家讨论的焦点包括:税收是否应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手段?是否应该强化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调节?5000元个税免征额是否应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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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否应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手段?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将税收放到首位提及,引发了税收是否应该成为调节高收入群体首要手段的讨论。

人社部原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调节高收入,首先就是税收。“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一定是应征尽征,要征收到位;财产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应该进一步优化调整,不能只按固定的20%税率征收;还要适时开征房地产税、遗产税、赠与税等。”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所长杨宜勇也表示认同:“开征房地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资本利得税这些发展方向无疑都是正确的。‘十四五’规划已经把房地产税纳入了议事日程。遗产税和赠与税,也都在研究之中,这些都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

但对这一问题也有不同看法。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孙久文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表示,税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手段之一,不应当是唯一手段,也不应当是未来主要的政策出发点。

关于遗产税,他认为,“遗产税是世界各国普遍认为征收难度很大的税种之一,要征收遗产税,首先要能够了解个人有多少遗产,遗产在哪里。从我国的情况看,开征遗产税面临一定困难。”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也认为,以税收为主要手段的说法不太准确。他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包括其他直接税和间接税等,对调节收入分配发挥的作用并不是很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让税收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能够在缩小收入差距上有更大的力度,税收制度与政策就需要进一步改革。

“在推进共同富裕中,税收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只是就现在实际作用而言,以税收为主要的手段这个说法是不太准确的。”李实说。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施文泼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共同富裕,需要的是一个有机衔接的政策体系,多方面、多层次发挥作用,只靠或主要靠某一项政策是不现实的。

是否应强化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调节?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 ,同时也提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合理调节高收入”。这些调节是否应该用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实现?这一问题也引发了学者讨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认为,在当前中国的税制结构中,直接税以所得税为主,间接税则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目前中国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比重约为3:7。间接税由于附加在商品价格中,最终由消费者负担,穷人和富人在商品消费上的税负是一致的,无形中加剧了收入差距。因此,个税将发挥调节过高收入的作用。

苏海南认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一定是应征尽征,要征收到位”,但他同时强调,“调节高收入群体收入,也要拿捏好‘度’。”

也有不同意见。孙久文认为,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不应再在个人所得税上发力。他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相对于收入水平已经不低,中央强调要增加中等收入人口的比重,重点应当放在增加国民收入上;其次是调节行业间和地区间的收入差距;再次是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在施文泼看来,增加中等收入人口与强化个人所得税的作用并不必然是矛盾的。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一方面,增加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主要依靠的是经济增长和初次分配制度的完善,提高劳动者收入;另一方面,强化个人所得税的作用,主要是要加强对过高收入的调节。”

5000元个税免征额是否应再提高?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是5000元,也就是说,那些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人,目前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此轮“共同富裕”话题引发的关于税收调节的讨论中,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是否需要再提高,亦成为大家热议的焦点。

有观点认为,要实现共同富裕,可以扩大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提高居民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以更好地调节居民收入分配。

也有观点认为,如果提高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对增加中产阶级收入能起到明显作用。所以,提高个税免征额有助于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早在去年底,上海财经大学高等研究院发布了《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年度报告(2020-2021)》。该报告认为,当前的税收制度并不能有效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该报告还称,“如果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不解决,没有一个发达的中等收入阶层,老百姓的生、老、病、居、教等后顾之忧不解决,需求不可能大幅度提振。”

税收2

该报告中引用了《中国统计年鉴2019》的数据,我国仍有5.6亿人月收入低于1000元,90%的人月收入低于5000元。月收入在5000元-10万元的中等收入人群数量为1.2亿人,月收入超过10万元的高收入人数为3110万人。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的收入结构呈现出明显的金字塔形状,中等收入人群偏少,但却是主要的个税纳税人,距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的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还有一定差距。

也因如此,许多人关心,既然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加大税收调节力度,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有没有希望再次提高?

施文泼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5000元免征额的调整时间不长,在调整时也考虑了提前量,加上新增多项专项附加扣除,“我个人认为近期内不会调整免征额。”

他同时也建议,可建立免征额指数化调整机制,根据CPI变化情况实现对免征额的自动调整。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最新消息是,财政部部长刘昆曾公开表示,“十四五”时期,将适时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修法,合理扩大纳入综合征税的所得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今年7月,中央已经明确,将研究推进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进行税前扣除。

这无疑将会让很多人再多一笔“额外”收入。

责编:姚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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