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9月16日上午,湖北省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具体如下:
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慕萍提名
任命谢朝彪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任命雷禹、杨新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陈曲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挂职);
任命陈小雯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羿华、刘燕双、孟涛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管理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施何梅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王俊翔、吴伶俐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新媒体编辑:崔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