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钮文新:债务“刚兑”再现?——中国货币政策当心“陷阱”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场景?诱因可能是河南的“永煤债务违约事件”。

《中国经济周刊》首席评论员  钮文新

近日注意到一条新闻:山西副省长王一新与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举行工作会谈,以寻求央行帮助对接金融机构,以改善山西企业融资环境,维持山西省良好的信用。

此前的4月9日, 山西省省属能源公司和14家金融机构举行研讨会,希望各类金融机构继续大力支持山西省属国企的债券发行,帮助宣传山西诚实守信、坚守风控底线的“晋商传统”,同时希望与金融机构在市值管理、股权激励、债券交易等资本市场运作方面的加大合作力度,实现互利共赢。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场景?诱因可能是河南的“永煤债务违约事件”,连累了山西、云南等省的国有能源企业,以致它们的债务链变得更加脆弱,且严重拉高了这些地方国企的融资成本。有券商统计,山西省七大煤企,2021年将有超过1323亿的债券到期。对金融风险,地方政府守土有责,山西省与央行举行座谈会,当属情理之中。

报道称,此次座谈会,山西省副省长王一新感谢人民银行长期以来给予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帮助,希望人民银行指导帮助山西进一步优化企业融资环境,助力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这样做,其一是争取央行支持,推动金融机构支持山西省企业的融资;其二是向市场展示一种姿态,山西省人民政府将以各种努力确保“山西省级企业不出现一笔违约”。实际上,“永煤债违约事件”发生后不久的2020年11月,为了提振市场信心,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专门发布《致山西省属企业债权人的一封信》,信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各债权人能够维持对山西省国有企业的信心。在这封信中,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开声明:“确保债券不会出现一笔违约”。

毫无疑问,这显然是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一种“刚兑承诺”,这是否背离近年金融管理者一再强调的“打破刚兑”?打破刚兑≠取消刚兑。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刚性兑付承诺”是一种信用强化手段,是企业以低利率获得融资的、市场化的金融行为,不能以“打破刚兑”的名义“取消刚兑”。至于一些金融骗子打着“刚兑”旗号行骗,那是金融监管者必须防骗、治骗的问题,不存在“打破刚兑就可以防骗、治骗”的道理;至于“刚兑”扭曲金融市场价格(利率)的观点则更加荒谬,因为“刚兑承诺”代表的是“某一信用水平”,在此信用水平之下的债务定价,凭什么不是市场定价?

地方国企债券的信用评级多在AA级以上,属于债券市场中最高或次高等级的债券,如果这类债务都存在重大违约风险,那中国债券投资人还能信任谁?中国是否应当允许这样的情况发生?如果为了强化投资者风险意识、或为了利率“更加市场化”而放任债券市场暴雷,或无视其将对中国信用体系造成的严重冲击,是在“制造风险”还是在“化解风险”?

不只是金融监管,货币政策周边同样“雷区密布”。在当前债务水平下无度收缩信用,其结果恐怕不只是债务暴雷的问题,可能会引发债务违约与通货收缩之间的恶性循环,按照经济学家费雪的理解:这实际就是1929年经济大萧条的根本诱因。这是一个巨大的“陷阱”。

不要反对山西省政府的“刚兑承诺”,对其面临的、因信任而衍生的暂时性债务困境,央行该出手时就要出手。尤其需要研究的是:在确保中国经济、中国企业充分活跃的前提下,如何有效破解债务困局。

责编:姚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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