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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增强普惠性的同时,不能放松监管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体制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

金融高质量发展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周琦︱全国两会报道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体制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

科技赋能后的金融,在服务提升上会有哪些新特色,又会带来哪些新问题?

2021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强化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科技监管,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等提法,引发了代表委员们的热议。健全金融科技监管制度,防范大型科技企业风险,进一步推动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成为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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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集中,中小金融机构需差异化发展

随着金融线上化、数字化、智能化进程加快,以人工智能等为技术核心的金融科技作为推进金融数字化发展的科技引擎,将迎来巨大的市场潜力,也成为业内竞争的焦点。

零壹智库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我国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公司发明专利申请的技术类别分布情况为:人工智能(含AI+)1316件、区块链973件、大数据433件。物联网(IoT)和云计算相对较少,分别为97件和60件。

其中,银行是我国金融科技发明专利申请绝对主力。从发明专利申请的数量在5个及以上机构来看,仅工商银行(含工银科技)、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含建信金科)和微众银行四行申请量就达1294件,占前60位申请机构申请总量的62.3%。

不过,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银行,特别是国有大行在金融科技方面,依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民营企业、创新型企业填补市场空白,为传统金融机构扶持不到的群体提供帮助。

全国政协委员、原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介绍,中国金融科技企业有两个很明显的特点:“一是富有创新激情,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当前,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业都在积极拥抱科技,相比之下,金融科技企业更接地气,更愿意将关注触角伸向个体工商户甚至是小商小贩;二是注重科技研发,以科技手段将科技和业务有机结合,很多出色的金融科技企业利用算力、算法和建模进行研究,探索推动甚至是倒逼大型头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占斌认为,多年来,我国出现了很多创新型企业,与科技金融有关的企业在很多领域做了探索,成功经验多,也有过曲折,它们的贡献值得肯定。“相当一部分金融科技企业是民营属性,在与国有企业创新合作中,弥补了市场空白,提高了服务效率。在这一点上,一些国有银行仍存短板,效率还需提高,思想上也需要进一步解放。”

面对国有大行等在金融科技方面的快速发展,诸多中小银行、金融机构和创新型企业,如何差异化发展,扬长避短?

对此,百融云创CEO张韶峰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说,可以将“以客户为中心”和“特色化的产品与服务”作为差异化发展战略下的两翼,以金融科技作为发动机,利用金融科技转变发展思维、利用各种新技术手段拓展客户、积极快速地响应客户需求、丰富产品、提高工作效率,探索出适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差异化策略。

“例如,百融云创打造的智能风控系统,从贷前环节的身份识别、反欺诈和信用评估,到贷中预警、贷后管理环节,重塑了金融风控业务流程,成为传统风控有力的补充;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向金融机构提供全方位的科技赋能、营销赋能、风控赋能,成为金融机构强大的技术引擎,也成为百融云创在金融市场运行与发展中的特色优势。” 张韶峰说。

增强普惠性,防止金融与实体经济脱节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金融业的融合,一方面促进了金融创新,推动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了金融发展普惠性。但另一方面,由于新技术网络效应带来的垄断以及数字法规立法、金融监管改革的滞后,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如何让金融科技回归本源,成为服务实体经济的“润滑剂”,也是此次两会代表委员们关注的重点。

张占斌分析,中国经济存在的问题,就包括金融和实体经济之间有脱节的现象,金融支持实体力度不够,长期来看,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在这种背景下,中央特别强调要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的普惠性,有其现实意义。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原主席肖钢提出,发展金融科技还是要着力增强金融普惠性,特别要聚焦小微经营者。他提出两条建议:一是鼓励金融科技大力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利用新技术、新商业模式来增强对小微经营户的信贷支持和服务,扩大普惠金融的覆盖面;二是帮助小微经营者运用数字化技术,改善运营能力,拓宽服务范围。

全国政协委员、雪松控股董事局主席张劲介绍,供应链金融已得到高度重视,国家接连出台鼓励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政策。但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服务模式,各方均在探索中,还涉及到金融机构、核心企业和中小企业等不同主体之间的联动,实际工作中各主体的协同难度还是较大,一些宏观政策在落地过程中存在各种障碍和传导梗阻。“可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鼓励金融机构与核心企业积极探索各类合作形式,加快核心企业信用向中小企业传导,灵活实施对金融机构的动态监管。”

全国人大代表、建行湖南分行行长文爱华分析,作为基于科技要素驱动的创新,金融科技可以降低金融业务的风险成本、经营成本,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拓展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对普惠金融领域提供了颠覆性动能,为从根本上解决普惠金融基本矛盾提供了可能。“应坚持互联网思维,推动共享、共赢、开放、合作。商业银行加强与互联网公司、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对外开放金融科技服务市场,深化国内外金融科技领域的互补合作,形成共赢局面。”

张韶峰认为,金融科技能够成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新途径、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新机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新利器。百融云创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的金融风控模型,就可以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并作为产业金融技术中台,赋能产业端和资金端进行数字化转型。“发展金融科技能够快速捕捉数字经济时代的市场需求变化,有效增加和完善金融产品供给,科学合理配置资源,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加强监管,及时性有效性要求更高

在金融科技的创新方面,市场快于监管的现象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如何在金融科技快速创新的过程中,加强监管,提升监管效率和监管的智能化水平,是监管层要面临的重大挑战。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专门指出:“强化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科技监管,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一鸣说,金融科技发展缩短了金融创新的周期,对监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监管中的运用,加快建设监管技术平台,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机制,研究制定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管理办法,推进金融监测基础设施建设,集中统一的产品登记和信息披露平台。

全国人大代表、威海市商业银行董事长谭先国接受采访时建议,应借鉴美国、欧盟等关于金融科技的立法经验,加快金融科技立法进度,确保金融科技依法合规、可持续健康发展。“金融科技立法的目的,是在金融科技公司之间、金融科技公司与金融机构之间、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之间、金融科技发展与金融消费者保护之间,构建一个良性互动的金融科技生态,发挥金融科技在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降低金融交易成本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克服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竞争秩序、金融风险防范等带来的问题和挑战。”

周延礼则认为,要鼓励数据在得到必要保护后、脱敏后实现共享,进而打破数据孤岛。创新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快。在这种情况下,要重点考虑风险管控问题,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分析和定价能力。

“如果说金融科技的上半场是创新商业模式和平台搭建,那么下半场开始,金融科技会进入重建规则、完善内控治理阶段。我们上半场走得不算慢,下半场也一定要跟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说。

百融云创CEO张韶峰认为,在数字化浪潮之下,金融科技已成为各个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核心力量之一。未来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会从风控场景扩展到信贷业务的全流程,全面提升金融机构的智能化程度。金融科技企业在赋能B端、服务C端,应对更具隐蔽性、波动性和挑战性的金融风险上有着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百融云创作为拥有创新能力和技术的金融科技企业,积极拥抱监管,希望与监管机构合作,研发监管科技。我们的技术研发会同步和监管机构沟通,例如,对我们的技术,监管部门怎么看?有什么地方可以帮助金融机构?以及相关技术可能给监管机构带来什么问题?我们也希望监管机构给予我们业务上的指导评价。”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21年第5期)

2021年第5期《中国经济周刊》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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