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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工作外国人23.7%选择上海,全国之最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记者 宋杰) 3月1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外国专家局)传出消息,在沪工作的外国人数量已超21.5万,占全国的23.7%,居全国第一。2017年4月全国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以来,截至2021年2月底,上海市共核发《外国人工作许可证》27万余份,其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近5万份,占比约18%,上海引进外国人才的数量居全国第一。

记者注意到,为了更开放、更便利吸引外国人才,当日,上海市出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4.0版。与此前几版审批政策相比,4.0版进一步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对于达不到外国高端人才(A类)但符合有关条件的外国技能型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的限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2年以上的工作许可。具体来看,政策有以下三方面亮点:

一、将更多外国专业人才纳入外国高端人才的认定范畴。将科研团队外籍科研人员及理工农医等重点学科应届博士毕业生等青年外籍人才直接列入《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适用范围,认定为外国高端人才直接申请外国人才签证(R签),并可享受材料减免、流程简化等相关待遇;同时,对于外国科技人才如确有需要,可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从外国专业人才(B类)晋升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可享受更多“绿色通道”的待遇。

二、外国科技人才率先实行无犯罪记录承诺制。在目前外国高端人才(A类)实施无犯罪记录承诺的基础上,针对用人单位聘请的外国科技人才,可参照外国高端人才在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时实施无犯罪记录证明“告知+承诺”制,外国人才直接在申请表上承诺“无犯罪记录”,无需额外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认证材料,用人单位和外国人应确保提交承诺的真实性,同时政府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加大力度吸引外国高技能人才。根据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的有关文件,为吸引更多外国高技能人才来沪工作,本市正式对外启用“外国专业人才”中“持有国际通用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急需紧缺的技能型人才”的通道,将外国高技能人才分为“持国家通用国外职业资格证书”、“本市急需紧缺的技能型人才”和“持其他国际通用职业技能人才”三大块内容实施准入,并进一步放宽年龄至7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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