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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判决书牵出2.2亿元注册资金抽逃,新潮能源管理层和中小股份各执一词

近日,双方的纠纷又有了最新进展。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吕江涛 | 北京报道

上市公司新潮能源(600777.SH)的管理层与中小股东之间的纠纷由来已久,双方曾在企业经营管理、公司战略发展问题上多有争端,闹得沸沸扬扬。近日,双方的纠纷又有了最新进展。

1月10日,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部分新潮能源中小股东联合给上市公司管理层发了《关于要求新潮能源全体董事监事履职的函》,要求追讨新潮能源董事长控制的主体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创新”)2.2亿元。理由是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终审生效判决书显示,新潮能源投资的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合盛源”)存在股东抽逃出资行为,2.2亿元资金辗转流入到中金创新账户。

上述中小股东还质疑,这一事件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但新潮能源并没有对此进行公告。

1月11日,新潮能源对上述股东回复称,《致函》中所述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公司将继续通过合法程序主张公司权利,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的信息披露并无不妥,公告披露内容符合交易所披露业务指引和相关披露规范。

新潮能源2.2亿元投资款流入董事长控制公司

据记者梳理,上述合盛源的股东为深圳市华瑞矿业有限公司、张国玺、石永兵以及新潮能源。其中,新潮能源对合盛源的投资为6亿元,持股比例为45.5927%。

2020年12月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终审生效判决书((2020)新22民终459号)显示,在收到新潮能源投资款后,合盛源向三沅公司投资3亿元,三沅公司即向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转入3亿元,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又转入中金创新2.2亿元。判决书中称,在新潮能源投资款转入合盛源公司后,短期内又将大额资金转出或转入到新潮公司关联公司的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规定的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

天眼查APP显示,中金创新的股东为刘珂和刘斌,其中刘珂持股90%,刘斌持股10%。刘珂为新潮能源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而刘斌也曾任新潮能源董事。2020年11月10日,中金创新已将注册资本从1亿元减少到500万元。

对此,上述中小股东代表表示,“直到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判决书公布,我们才知道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了,但此刻,新潮能源还是没有公告。”

中小股东追问资金去向

记者近日获悉,1月10日,部分新潮能源中小股东已联合给上市公司管理层发函,要求向新潮能源董事长控制的主体中金创新追讨这2.2亿元。

1月11日,新潮能源对上述股东做出回复,但没有正面回应是否已经向中金创新追讨这2.2亿元。新潮能源这份回复函只表示,上述中小股东《致函》中所述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公司将继续通过合法程序主张公司权利,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的信息披露并无不妥,公告披露内容符合交易所披露业务指引和相关披露规范。

新潮能源对合盛源的投资款,为什么会有2.2亿元资金辗转转入中金创新的账户?背后发生了什么?《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将持续关注这一事件的后续进展。

责编:姚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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