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1月11日上午,榆中县税务局成功征收入库全县第一笔173233.13元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这是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全县首笔征收入库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据介绍,下一步,榆中县税务局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和总局划转文件要求,认真总结前期划转非税项目对接的工作经验和方法,进一步落实落细工作安排,继续与水务、人防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与联系,不断优化“非接触式”缴费服务,持续拓展网上、自助办税等多样化缴费渠道,切实提升缴费人缴费便利化。(李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