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社中国经济周刊官方网站  中央新闻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

经济网 中国经济论坛


首页 > 周刊厨房 > 正文

二审不是终局! 中国红牛表示继续申诉

中国红牛再次发布声明称,泰国天丝对判决书“断章取义”,并刻意隐瞒泰国天丝及华彬集团已经就《95年合资合同》进行国际仲裁的情况,强调二审判决不是终局。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记者 侯隽) 1月6日,针对最高院近日就红牛系列商标权属案做出的终审判决,中国红牛再次发布声明称,泰国天丝对判决书“断章取义”,并刻意隐瞒泰国天丝及华彬集团已经就《95年合资合同》进行国际仲裁的情况,强调二审判决不是终局。

1月5日,天丝集团发布消息称,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1日就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红牛”)与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丝集团”) “红牛系列商标”权属纠纷一案,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中国红牛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中国红牛方面回复《中国经济周刊》称,将审慎研判二审判决,并将通过一切可能之法律救济途径,包括申请再审及提请抗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判决书,此次二审,中国红牛作为原告,要求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合法权益,或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以及相关赔偿等要求。但是,此次高院也没有支持原告中国红牛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维持原判。

对此,中国红牛回应表示,中国红牛将审慎研判二审判决,并将通过一切可能之法律救济途径,包括申请再审及提请抗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二审判决并未涉及中国红牛在1995年11月10日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等四方签署的《协议书》(即50年协议),该协议之争议仍在其他法院另案审理中。

红牛官网声明截图

红牛官网声明截图

显然,双方各执一词,最高院的判决仍未能为这场世纪纠纷划上句号。

1998年8月31日,天丝公司、泰国华彬国际集团公司、红牛泰国公司及北京市怀柔县乡镇企业总公司签订了“98年合资合同”。该合同第十条约定,红牛公司的一期出资额共为1254万美元,以此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乡镇企业总公司出资12.54万美元占注册资本1%,红牛泰国公司出资1103.52万美元占注册资本88%,泰国华彬公司出资100.32万美元占注册资本8%,天丝公司出资37.62万美元占注册资本3%。

同年9月29日,红牛维他命公司在北京重新注册,也就是如今的中国红牛(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营业期限二十年。泰国天丝作为“红牛”商标的创始者和持有者,通过商标许可的形式,授权中国红牛作为唯一有权在中国生产、销售红牛产品的公司,并任命严彬为中国红牛的董事长。

而此次判决提及的一审,指的是2019年11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二者做出的判决。根据2019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对第878072、878073等17个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并要求泰国红牛所有者天丝集团向其支付共计37.53亿元的广告宣传费用。中国红牛请求确认,上述红牛系列商标由红牛维他命独享所有权,若不能对此确认,则中国红牛与天丝集团共同所有。2019年11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中国红牛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前,华彬快消品公布了2020全年销售业绩,中国红牛凭借稳定的市场贡献,完成228亿元的既定目标。目前我国功能饮料行业总体规模约500亿元,功能饮料行业发展潜力巨大。中国红牛一家就占到了近半数的份额,优势明显。

作者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