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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大事件:新 《证券法》 ,违法违规“零容忍”

2020年,官方和高层已多次提及落实“零容忍”的要求。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孙庭阳

忽悠市场的“獐子岛们”,利润长期造假的“二康”(康得新和康美药业),以及那些内幕交易者,何时能在A股市场绝迹?

证监会负责人说,出重拳、用重典,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2020年上半年,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数量和金额,已经远超去年同期——作出行政处罚98份(2019年全年135份),罚没金额合计38亿元(2019年全年42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证券犯罪案件和线索共59件(2019年全年57件)。

高层多次强调“零容忍”

2020年,官方和高层已多次提及落实“零容忍”的要求。

6月18日,刘鹤副总理在给陆家嘴论坛的书面致辞中表示,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加快发展资本市场。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完善信息披露、发行、退市等基本制度,着力增强交易便利性、市场流动性和市场活跃度,健全鼓励中长期资金开展价值投资的制度体系。强化对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管,大幅提高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快推动证券代表人诉讼机制落地,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

8月24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首批18家企业上市仪式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零容忍”是强化监管震慑、净化市场生态的重要保障。只有保持“零容忍”,才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减少管制、增强活力创造有利条件。

12月3日,证监会官网发布易会满署名文章《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这篇文章被编在“‘十四五’规划建议辅导读本”中。易会满写道,要“构建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良好市场生态”“以全面贯彻新证券法为契机,落实‘零容忍’要求,加强立法、行政、司法的协同配合,健全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立体、有机体系,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市场良性循环”。

63 插画:《中国经济周刊》美编 孙竹

“行政执法”与“刑事惩戒”相结合

2020年,证监会行政处罚力度加大。这一年的案例中,既有A股历史上单笔最大“罚单”,也有立案快速、依法审查刑事回转案件的事例,不断地向市场传递着“零容忍”的信号。

3月31日,证监会行政处罚汪耀元、汪琤琤父女内幕交易,开出最大单笔罚单。汪耀元、汪琤琤父女利用内幕交易共计获利9.06亿元,证监会对两人处以“没一罚三”的处罚,两项合计36.25亿元,创出A股单笔最大罚单。

如易会满所言,“行政执法”要和“刑事惩戒”相结合。

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证券犯罪59个案件和线索中,就包括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獐子岛(002069.SZ)堪称过去几年来最奇葩的公司之一,接连发生“扇贝跑了”“扇贝回来了”“扇贝又跑了”,致使公司利润和股价同时大起大落,股民备受折磨。

6月中旬,证监会认定獐子岛虚增利润、虚减利润,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给予行政处罚。9月中旬,证监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被移送公安机关的还有康美药业(600518.SH)财务造假、天翔环境(300362.SH)实际控制人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典型案件。

证监会说,这是“监管部门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着力构建行政处罚与刑事惩戒有机衔接的立体式追责体系,严厉打击资本市场造假、欺诈等恶性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

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也有公安终止侦查的情况。证监会表示,要“依法审查刑事回转案件证据,向市场传递‘零容忍’信号”。

2020年11月,证监会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12宗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例“刑事回转案件”。

2014年7月,上交所向证监会反映,在江泉实业(600212.SH)发布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前,周继和以及其学生、朋友等人的股票账户交易存在异常情况。在调查过程中,证监会发现周继和等人内幕交易涉嫌犯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因周继和涉嫌内幕交易证据不足,四川省公安厅终止了对他的侦查,此案及有关证据材料随后被送回证监会。证监会调查后认定,对周继和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等额罚款的处罚。

同样是内幕交易,今年证监会立案更快。

王府井(600859.SH)曾是2020年的阶段性牛股,从2020年4月底到7月10日,股价上涨位居沪深两市首位,驱动股价上涨的动力是公司获得了免税品经营资质。在公告中王府井曾表示“获得免税品经营资质的内幕知情人没有违反保密义务行为,也没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而监管系统的交易监控发现,部分账户在王府井公告获得免税经营资质(6月9日)前大量买入公司股票,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证监会启动了立案调查程序,9月18日“案件调查完毕”。证监会调查发现,吴某某等人在王府井重大事件公告前,获取内幕信息并大量买入,获利数额巨大,涉嫌构成内幕交易,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违法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对上市公司、个人,证监系统对中介机构同样“严厉”。

11月19日,因4家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定期报告中存在问题,浙江证监局对它们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这些事务所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报告,同时抄送证监会会计部”。4家事务所牵涉事项分别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苏泊尔(002032.SZ)2019年财报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华仪电子(838314.OC)2018年财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银江股份(300320.SZ)2018—2019年财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华仪电气(600290.SH)2018年财报。

不仅在股票市场,在债券市场,证监会同样“雷厉风行”。

在永煤控股债务违约涉嫌违法案件中,证监会立案更快。永煤控股11月10日债务违约,11月24日,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就通报“已将自律调查发现的永煤控股涉嫌违法违规线索通过有关部门移送证监会”。11月27日,证监会“已经对永煤控股和相关审计机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顶格”罚款60万成过去时

2019年,投资者对处罚力度的满意度最低。

《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蓝皮书》披露了投资者满意度调查数据,证监会稽查执法各主要因素(办案总量、办案效率、执法透明度、精准度等)的满意度情况中,投资者对制度建设的满意度最高(73.2%),对处罚力度的满意度最低(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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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皮书》解释,上述数据这说明,一方面, 2018 年以来,稽查执法部门在制度建设、办案情况、执法协作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绩,获得了投资者的认可;另一方面,投资者对稽查执法成效的期待也在不断提高,稽查执法部门还需在制度建设、执法精准度等方面加大投入,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发现,对有些操纵公司财务造假、给股民造成的损失数额过亿元案例中,相关责任人受到的处罚只有几十万元,网友对处罚力度明显不满意,质疑“违法成本太低”。

一位律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现在公布的处罚案例,违法事实结束时间及证监会调查都是在新《证券法》实施之前,要按照2005年公布的《证券法》执法处罚。“一些案例的处罚额,已经是按照法律规定顶格处罚”。

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开始施行,处罚力度显著加大。例如,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以60万元罚款,提高至1000万元。并且加大了对投资者保护,规定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诉讼代表人,按照“明示退出”“默示加入”的诉讼原则,依法为受害投资者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

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作用已日益被各方所重视,造假者也在其中。康得新财务造假案中,康得新就在听证会上提出,愿与投资者保护机构协商,对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损失的投资者予以赔偿。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20年第24期)


2020年第24期《中国经济周刊》封面

2020年第24期《中国经济周刊》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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