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清县居民张某到宝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赵某伪造“宝清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合同,并盖有“宝清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章,请求公安机关处理。接到报案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宝清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出具证明,通过与原始留档合同比对,及当时经手人核实,赵某持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不是出自宝清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安机关将赵某带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经讯问,赵某对其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赵某已被宝清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