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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金融委出手稳、准、狠:让“逃废债”无处逃遁

《中国经济周刊》首席评论员 钮文新

上周末两大新闻让债券市场倍感振奋。

其一,11月20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已经向华晨集团出具警示函,并决定对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证监会同时将对华晨集团有关债券涉及的中介机构进行同步核查,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其二,11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主任刘鹤主持召开金融委第四十三次会议,专题研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

11月以来,华晨集团发生涉嫌恶意违约、恶意逃废债事件,之后永城煤电(以下简称“永煤”)也发生相似事件,引发了债券市场特别是国企债市场信用动荡,严重挫伤和打击了投资者信心。

此时,中国金融最高层及时发声,并给出具有极强针对性的处置原则和方法,极大提高了投资人对政策和市场的信心。稳定了市场和投资人的信心。

金融无信不立,高质量的金融需要高品质的信用,这是基本的金融常识和底线,不容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践踏。

此次会议金融委开宗明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资本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国债券市场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持续增强,市场整体稳健运行。”

会议指出,近期违约个案有所增加,是周期性、体制性、行为性因素相互叠加的结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处理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推动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同时提出五项具体要求:第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责任。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决维护法制权威,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

第二,秉持“零容忍”态度,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要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第三,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发债企业及其股东、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必须严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坚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切实防范道德风险。

第四,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健全风险预防、发现、预警、处置机制,加强风险隐患摸底排查,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第五,继续深化改革。要深化债券市场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制度,完善市场结构,丰富产品服务。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升运行的质量和效率。

五项要求直指要害,而更重要的是,在“零容忍”面对逃废债的同时,建立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必须成为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守土有责的政治责任。

作为具体监管机构,证监会在立案调查华晨集团的同时表示:证监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零容忍”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债券市场良好秩序。同时,将继续维护和发挥好债券市场正常功能,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合法合规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发展。下一步,证监会将依法做好监管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深化改革、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严格监管,促进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前的11月19日,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扮演“自律监管者”角色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也发布公告:交易商协会已经约谈了永煤控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链条上的所有相关主体。约谈中发现: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和中原银行等主承销商,以及中诚信评级公司、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交易商协会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等有关规定,启动对相关中介机构的自律调查。

无论是证监会还是交易商协会,此次查处债务问题均有一个共同特点:链条式。这就是说,不只要对发债主体企业(或公司)进行调查,同时更要对帮助企业(或公司)完成债券发行的所有中介机构(比如会计师、律师、评级机构和债券承销机构等)进行调查,谁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就处理谁,一个都不能少。这恐怕也体现了“零容忍”的题中之义。

很显然,金融管理当局的协力狙击,势必对已经萌生恶意违约欲望的债务人产生强力震慑。最终达成理想效果,还需要法律的效力和监管的耐力,所以这还只是一个开始,中国债券市场距离“因信而序”的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要求还有相当距离,达到目标还需要中国债权人、债务人以及中介、监管、法律法规、政府行为的协力共进,让恶意“逃废债”行为彻底无处逃遁。

编辑: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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