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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升司法服务能级护航营商环境?上海普陀法院这样做!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如何提升司法服务能级护航营商环境?11月18日,上海普陀法院召开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民营企业融资纠纷审判白皮书》、《知识产权合同案件审判白皮书》、《善意文明执行白皮书》。

上海普陀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洪珏通报普陀法院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的相关情况。

办好涉营商环境案件 提升司法服务品质

普陀法院秉持“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司法护航”的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引导和保障功能,依法高效审理各类案件,推动形成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

一是注重维护区域经济稳定,强化涉疫情案件办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大考”,普陀法院实现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两不误、两促进”。在累计派出2385人次干警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的同时,审结各类案件32625件,服判息诉率达94.16%。

此外,普陀法院依法严惩涉疫情犯罪行为。公正高效审结“吴某以代购口罩为名实施诈骗案”,及时震慑不法分子,有力维护防疫秩序,该案入选“上海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普陀法院还加大涉民生纠纷的化解力度。例如,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难以按时发放工资。对此,普陀法院秉持“协商求同”及“平衡保护”原则,促进劳资双方互商互谅、共克时坚。日前,一次性化解29起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总标的额超过190万元,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给企业回流资金留下了缓冲空间,实现了劳资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二是注重维护企业智力成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知识产权是企业赢得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之一,普陀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致力于通过司法来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1月至10月,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938件,服判息诉率达96.18%。具体而言,积极落实知识产权“严保护”要求,依法严惩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在审理“于某某、万超公司等侵犯商业秘密案”中,对被告人跳槽后泄露“老东家”商业秘密,且“新雇主”对此明知并以此获利的情况,依法认定跳槽员工及“新雇主”均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有效惩治“跳槽后泄密”这一侵犯商业秘密的“恶疾”。

普陀法院还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依托普陀法院集中管辖普陀、静安、嘉定、青浦四个区知识产权案件的职能优势,与四区行政机关合作,共同举办“4.26知识产权云直播”等活动,有力推动了知识产权跨地区、跨部门保护协作。此外,注重扩大普陀知识产权审判的影响力,今年以来,发布了《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审结的涉“热血传奇”、“蜀门”等4个案例获评市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知识产权审判知名度和公信力持续提升。

三是注重畅通市场退出秩序,优化破产审判机制,助力企业重焕新机。在办案中,我们注重对标世行“办理破产”指标,对于有挽救可能的企业,积极给予司法助力,帮助企业破茧重生;对于无法挽救的企业,通过破产审判,加快市场出清进程。

今年以来,普陀法院破产清算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518.88天,比基层平均值快了27天。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方面,对于已经完成破产重整程序的企业,及时屏蔽负面执行信息,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扫清障碍。例如,在“中船公司与大洋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案”中,在确认申请执行公司已经收到重整计划所确定的债权给付金额后,第一时间对重整企业的失信信息进行屏蔽,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在推动“僵尸企业”退出市场方面,健全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加大执行转破产工作力度,共审结破产及破产申请案件8件。保障和促进破产管理人履职,针对破产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向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制发司法建议,获积极反馈和改进。健全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与区人社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强化与区税务局衔接机制建设,合力解决破产企业重整、欠薪、税收、职工社保关系转移等难题。

四是注重合理分配风险,依法划清责任边界,规范市场主体运营模式。风险与收益并存是市场活动的典型特征,但市场参与者均希望自身风险最小、收益最大。对此,普陀法院对各类交易模式予以公正判断,避免不合理的权利义务分配及风险传导,促进市场公平运转。一方面,合理划定主体行为边界。

例如在“刘某诉德邦证券公司其他证券纠纷案”中,投资者自行阅看并签署关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相关材料,投资失败后却要求证券公司承担损失。普陀法院在审理中秉持金融消费领域“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结合投资者自行披露的投资经历和签约过程,认为其应当清楚相应风险,故判决证券公司已履行告知义务,不承担投资者损失。该案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边界,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交易秩序。

另一方面,否定不合理的风险分担方式。普陀法院发挥司法规则导向作用,保障“互联网+”商业模式下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例如,在“杨某某诉紫梧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紫梧桐公司未经租客同意引入“租金贷”模式,要求租客与第三方金融机构签订分期付款协议,由贷款公司向紫梧桐公司支付一年房租,再由租客按期向贷款公司还贷。对此,普陀法院在正确认定双方合同效力的前提下,依法判定租客有权直接向平台支付租金,避免平台利用租客的信用背书不合理分散风险,从而规范平台的运营模式。

如何提升司法服务效率?紧盯“时间点”!

办案效率事关群众司法体验,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同样把法院办案效率纳入评价体系。普陀法院坚持“底线管理”思维,把按期结案作为“硬指标”,通过深化多元解纷工作、健全快速办案机制、强化信息技术运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等方式,为全面提升办案效率注入新动力。

一是深化多元解纷工作,优化商事纠纷化解效能。普陀法院注重多元解纷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的诉前纠纷化解模式,将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等15家专业调解机构纳入“特邀调解名册”,并聘请37名特邀调解员,充实商事纠纷先行调解力量,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性强、耗时短、成本低的解纷渠道。

此外,普陀法院还优化调解与诉讼的对接流程,对于经先行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可申请司法确认,保障调解协议得到履行;对于先行调解不成的案件,在固定当事人基本信息、送达地址、诉讼请求及无争议事实后,直接将案件推送至相应速裁法官处,省去立案、分案及卷宗流转环节,进一步缩短案件办理时长。今年以来,普陀法院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平均办结天数为12.78天,比基层平均值快了12.05天。

二是对标“执行合同”指标,健全快速办案机制。世界银行通过设立“执行合同”指标来衡量解决商业纠纷所花费的时间。普陀法院对照此项标准要求,推进案件快立快审,提升诉讼效率。畅通立案渠道,完善预约立案、跨域立案等机制,加大网上立案工作力度,提升立案便利度。

今年以来,共网上立案7563件,占立案总数的66.62%。健全随机分案机制,结合审判团队业务专长优化随机分案系统,理顺随机分案操作、对接流程,缩短案件流转耗时。目前普陀法院随机自动分案率为81.74%,高于基层平均水平9.2个百分点。促进“简案快审”,严格落实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在立案、送达、审理等程序中简单快捷的制度优势。今年以来,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13640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5.30%,平均审理期限39.55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4819件,程序适用率达23.07%,平均审理期限仅6.65天。紧盯审限把控关键环节,严格控制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普陀法院民商事案件超法定次数延期开庭率仅为3.27%,优于4.07%的基层平均值。

三是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构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普陀法院高度重视“智慧法院”成果运用,坚持向技术要效率,向智慧要效能,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推动在线庭审常态化,健全在线庭审机制,做好在线庭审的案件选取、前期准备、庭审把控等事宜,确保在线庭审有序开展。普陀法院在审理“吴某涉防疫物资诈骗案”中,因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普陀法院采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及律师事务所四地连线的“云开庭”模式,突破了传统庭审的空间界限,有效提升办案效率。此外,普陀法院还积极试点庭审记录改革,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谈话、调解、宣判等办案各流程节点,探索以录音录像代替书记员记录,庭审流畅度和办案便利度均得到提升。今年以来,共适用庭审记录改革开展庭审3429件。

四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及时有效的执行是将裁判转化为现实的重要步骤,也与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紧密相关。为此,普陀法院秉持“加强执行威慑与善意文明执行兼顾”理念,一方面,坚持依法高效执行,今年以来,买卖合同纠纷普通程序案件执限内执结率达79.17%,高于基层平均值8.79个百分点。同时,严惩逃避、抗拒执行行为,今年以来,共将2379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对7名“老赖”实施司法拘留,对4名“老赖”累计实施12万元罚款,并追究1人拒执犯罪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于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案件,酌情调低申请财产保全的保证金比例,引导企业以保函代替现金担保;对于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采取灵活查封措施,依法允许被查封的生产设备继续使用,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提升司法服务能级 画好“延长线”

营商环境建设是区域发展的中心工作,也是法院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普陀法院主动对标区域要求、企业需求和群众期盼,不断创新服务保障的理念、方法、机制,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助力。

一是聚焦区域发展要求,提供专项司法保障。普陀法院积极助力市、区两级重点项目建设,例如,普陀法院作为市高院指定的“进博会”知识产权专属管辖法院,在走访调研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国家会展中心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涉展会知识产权诉讼风险点,并在展会期间驻点提供诉讼服务,连续三年保障展会顺利举办。

又比如,为更好服务保障普陀重点园区“中以(上海)创新园”运行,普陀法院在园区内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站并实体化运作,提供巡回审判、法律咨询、多元解纷等司法服务,获市高院刘晓云院长,区委曹立强书记充分肯定。普陀法院还积极护航区域重点地块建设,在“铁工公司与地基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中,涉案房屋位于普陀区重点地块“桃浦智创城”,被执行人拒不腾退,将影响城区建设。对此,普陀法院双管齐下,一方面制定预案,做好强制清退准备;另一方面主动调研,发现涉案的两家公司在历史渊源、业务往来、人员交流等方面关系密切,判断双方具备和解可能性,进而结合情、理、法开展规劝工作,最终仅耗时30天便实现场地圆满腾退,有力保障了重点地块建设。

二是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优化司法产品供给。营商环境好不好,市场主体说了算。普陀法院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努力提升服务保障的精准性、有效性。加强院企日常联络,全面走访辖区各类企业,广泛征集企业对于司法服务的期待,今年以来,共收集走访企业14家,收集汇总问题和建议18条。开展涉民营企业法律风险研判及预警,先后发布《民营企业商事纠纷审判白皮书》《民营企业融资纠纷审判白皮书》《善意文明执行白皮书》等“营商环境系列白皮书”,提示企业经营风险,帮助企业实现从“事后维权”到“事先预防”的根本转变。普陀法院还与有关部门合作,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例如强化与区司法局、区人社局等部门的沟通联动,丰富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帮助中小企业、困难企业排查、防范法律风险。

三是创建更有吸引力的宣传模式,提升法治宣传效果。优化营商环境不仅要有扎实的举措,还要得到群众的关注和认可,形成公众关心支持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为此,普陀法院创新案例发布方式,今年首次采用在线形式发布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邀请央视频、新民网、快手APP等媒体全程直播,相较于传统的现场发布方式,在线发布形式使宣传更真切、更及时、更广泛。同时,普陀法院进一步发挥新媒体平台传播作用,依托“两微一端”持续开展线上宣传,今年以来,共发布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专题报道24篇,累计阅读量超11.6万次。此外,普陀法院还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月”活动,打出宣传组合拳。一方面,选取涉“无印良品”“月星”等社会关注度较高、影响力较大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通过庭审直播、线上审理等方式开展宣传。另一方面,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研究选定“涉汽车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与侵权风险防范”这一主题,前往嘉定汽车城开展专题宣讲,得到了企业代表的一致好评。

普陀法院副院长洪珏表示:“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今后,普陀法院将继续在区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进一步增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效果为导向,在司法品质上实现新作为;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导向,在服务能级上实现新提升。(贺天牧 罗荟)

编辑: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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