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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亿元紫光私募债“实际违约”!“借新还旧”的路径还能继续吗?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钮文新

紫光集团境内私募债“17紫光 PPN005”原本于11月15日到期,但由于15日是周日,所以实际到期日应当是11月16日。现在看,这笔三年期、票面利率为5.6%的13亿债券已经实际违约。

但从16日下午媒体透露的信息看,“17紫光PPN005”的所有债权持有人均已同意展期方案,这当然意味着这笔债务已经“实际违约”。

紫光集团境内私募债“17紫光 PPN005”最终何时、以何种方式偿债?一次性、还是分期?先偿利息、还是本息一起?没有看到具体说明。这是否表明,尽管债权人一致认同展期偿债,但对具体偿债方式还有异议?此前,有消息透露,紫光集团正在和债权人商谈展期方案,而初步达成的方案是:优先支付10%或1亿元本金,以及全部利息部分。其余部分拟展期6个月。

这被外界理解为是紫光集团债务需要“借新还旧”的滚动安排。但最近一段时间,许多信用评级很高的国企出现债务违约,尤其是华晨集团、永煤集团等地方国企债务的违约闹得沸沸扬扬。而流动性主要依赖债务滚动的紫光集团,最近其债权价格也出现难以想象的下跌。比如,公开发行的18紫光04债权(上交所代码:155085),2019年1月上市交易以来,百元面值的债券长期横盘于60到80元之间,但2020年10月底开始大幅跳水,截至11月13日,债券价格已经跌至11元附近。

基于这样的市况,紫光集团通过发债维系流动性的路基本已经堵塞,而未来唯一可以继续“借新还旧”的路径就是银行贷款。有消息说,紫光集团正在寻求以紫光国微16.14%的股权作抵押,寻求100亿元银行授信。为什么是100亿元?也许和紫光集团其它债券也存在到期还本或付息有关。

从企业债市场总体情况看,现在,那些被怀疑可能违约的企业债“如期还本付息”显得非常重要,这恐怕是重建债券市场信心的关键所在。所以,不只是企业自身,金融管理者也必须高度关注这样一种态势,切莫因此而引发恶性循环,威胁系统性金融安全。

编辑: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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