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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南检察院首次对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举行听证会

中国经济周刊一经济网讯 10月21日,陕西省商南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贫困家庭未成年在校学生祁某某(化名)申请司法救助案召开听证会,这是商南县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开展以来首次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关工委、团县委、扶贫局等部门人员担任听证员,通过多方研讨,凝聚合力对申请人施以援手。

申请人祁某某(化名)家庭系建档立卡贫困户,祁某某(化名)高中在读,其父母因刑事案件正在服刑期间,爷爷奶奶年迈多病,家里无劳动力挣钱,虽享受有B类低保和孤儿救助金,但家庭生活、祁某某(化名)求学花费仍有很大缺口,祁某某(化名)便到商南县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

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指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因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商南县检察院从服务国家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出发,按照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在脱贫攻坚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的要求,全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因案返贫、因案致贫家庭的关注度,确保在检察环节的贫困对象“应救尽救”。同时,以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为目标,突出未成年人保护重点,帮助未成年人走出生活困境。

听证会上,主持人就检察机关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原则、救助对象和范围等相关政策向听证员进行了介绍。申请人家属现场陈述了申请救助的理由和请求。祁某某所在学校老师介绍了祁某某在学校的表现及学习情况。办案检察官向听证员阐述了司法救助案件事实、走访调查情况以及是否拟救助的理由及依据。

听证员在全面询问了解案件情况的基础上,围绕该案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从各自职能角色角度出发,对申请人家庭的实际困难、救助金额及救助金使用跟踪监督等方面发表了听证意见,一致同意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应当给予司法救助,并对检察机关以实际行动体现司法为民,为救助申请人办实事、办好事给予高度评价。主持人表示,县检察院将把听证意见作为办案的重要参考,尽快依法对案件作出决定,保障办案效果。

祁某某对办案检察官发出了由衷的谢意:“特别感谢我们商南县人民检察院给予我的帮助以及社会各界给予我的帮助和支持。确实是费了极大的力气在帮我度过这样一个难关,在学业上给予了我极大的帮助,也在精神上给予我极大地鼓舞。”

县关工委办公室副主任胡先军说:“司法救助不仅对维护社会稳定、助力脱贫攻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通过司法救助不仅使其父母能够安心地服刑,也能使其本人能够安心地就学。不仅解决了她生活的困难,更让她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救助渠道,帮助更多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县扶贫局副局长沈稳国说:“县检察机关从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大局出发,组织对因案返贫、因案致贫家庭成员进行精准救助,弥补了我县行业扶贫的短板。作为扶贫部门,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县检察机关的对接,加大对建档立卡涉案家庭人员的排查,协同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为巩固全县脱贫成果做出积极贡献。”

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听证会方式办理案件,让案件的办理过程公开透明,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加深了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了解,彰显了检察机关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情怀。有助于检察机关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帮助困难群众,推动司法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商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贺力申说:“我们举行听证,一方面主要是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保证办案质量;另一方面也是在落实检察机关宣传“一号检察建议”,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司法救助这项政策,分享国家的政策红利,推动我们的工作更好地开展。下一步,我院还将通过检察开放日、听证会等方式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办案效果。”(杜金晖  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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