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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贷应当加以更审慎管理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监管部门要求大型商业银行压降、控制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房地产贷款规模。

葛丰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监管部门要求大型商业银行压降、控制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房地产贷款规模。

尽管该消息尚待进一步予以确认,但来自市场方面的信息显示,近来个人房贷额度确有吃紧迹象。而这种针对个人房贷的从严管控,与此前针对房企新推出的“三道红线”新规,共同构成了对房地产融资端的严密“合围”。

依据过往经验,个人房贷金额小、借款人分散,主要涉及微观层面风险把控。但问题是,就像量变可以引起质变,个人房贷的连续多年过快增长,同样导致其宏观效应不断凸现,因此对个人房贷的角色判定与风险管理,理当与时俱进地纳入更广视野中重新审视。具体包括:

首先,由于首付比要求以及个人无限责任等原因,我国个人房贷违约率确实较低,但这种较合意的结果不断刺激引发的另一个结果是,银行对个人房贷的偏好度越来越高。这不仅导致我国购房家庭整体债务负担增加非常明显,而且在某些局部,已经积累起较大的风险,譬如,在低收入家庭组和新购房家庭组。而这种看似蛰伏中的局部性风险,客观上对稳就业、稳收入等宏观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当前我国金融安全的相对薄弱环节之一,就是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明显过高,而如果对这种状况做进一步探究,就会发现与一般想象大相径庭,即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负债结构中,直接来自金融部门的融资比例其实并不高。从2015年起,我国房地产企业负债结构中非常重大的一个变化就是,来自非金融部门的融资占比快速飙升至70%以上,这其中,最主要的来源就是由个人房贷转化而来的居民购房款。因此,这说明如果仅针对房企融资进行收紧,我国房地产企业的高负债问题并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双循环发展格局下提振消费的重要性、迫切性不言而喻,而过高的房价,对我国居民部门消费能力与消费意愿的抑制作用极为显著。故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房地产调控并非仅针对房地产单个部门,其效果如何,更是关系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的大局。

在保持市场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当前房地产调控较切实际的首要目标,就是要尽可能消除房价再次过快上涨的预期。而数据表明,2008年以来,我国居民部门三次加杠杆进程提速,都伴随着房地产价格和销量的明显上升,因此这种高相关性,已充分说明个人房贷在稳房价乃至稳经济通盘战略中的重要地位。

所以说,在经历连年高速扩张后的现时阶段,看似微观的个人房贷已经一头连接千家万户,一头连接宏观大局。而应因这种新的形势,有必要对个人房贷加以更审慎的宏观管理,毕竟只有这样,才能在一个恰当的外力介入下,及时消除掉银行和购房者在短期逐利性驱动下,“合谋”催生并不断放大非理性繁荣的可能性。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20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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