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记者 郭志强)日前,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在官网挂出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平安银行长沙分行存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及时备案;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法行为。
针对上述行为,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对该行处以警告处分并处60.5万元罚款。
同时,时任平安银行长沙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李宏兵因未按照规定重新识别客户身份,被处罚款2.3万元;时任平安银行长沙分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王舒明因未按照规定重新识别客户身份,被处罚款1.2万元。
作为湖南省政府2016年引进入湘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平安银行长沙分行运营稳健。近日,湖南当地金融分析人士称,“平安银行长沙分行运营一直较规范,此次被罚是该行入湘展业以来,金融监管部门对其开出的首张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