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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法利率下调至15.4%

新规之下小贷公司何去何从

放贷人:一半以上小贷公司要倒闭,民间借贷利率或不跌反涨

此次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下调后,较过去最高36%的保护利率降幅达57%,对民间借贷行业可谓影响巨大。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陈一良 | 浙江报道

8月24日,星期一,从事小额贷款公司业务10年的温州人陈平(化名)和几位公司股东闷在公司会议室里开了一整天的会。

“这次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下调幅度非常大,我们现在还没有看到金融办的具体指导意见,如果按照15.4%的上限来执行,我们的经营利润可能要腰斩,股东对公司是否要继续经营下去的问题有很大争议。”陈平说。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发布会,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调整为15.4%,取代之前“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对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此前有两道线,即24%和36%。

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个规定将民间借贷利率设为3个区间:年利率24%以下的依法受到司法保护,年利率超过36%的不受司法保护,年利率在24%至36%的,若当事人自愿履行,法院不反对。

此次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下调后,较过去最高36%的保护利率降幅达57%,对民间借贷行业可谓影响巨大。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多位浙江小贷公司负责人表示,如果目前相关税费政策不变,企业将无利可图,手头的借贷业务可能将逐步转入“地下”;也有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人员向记者表示,民间借贷资金的出资方开始出现观望情绪,民间借贷资金供给开始出现不足,而借贷利率短期内则有上升的趋势;更有中小企业主向记者表示,民间借贷对抵押物要求低,不看借款人征信,是其主要应急资金来源,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下调幅度过大,可能加大企业未来借款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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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大幅下调,浙江小贷公司或大面积倒闭

陈平是浙江温州某地一家持牌小额贷款公司的负责人,他所在的小贷公司成立于2010年左右,注册资本超过2亿元。

陈平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目前民间借贷市场主要分为两块,一是持牌的小额贷款公司,浙江的持牌小贷公司均成立于2008年之后,“这批小额贷款公司也被称为民间借贷中的正规军”;二是无牌的民间借贷,包括职业放贷人和熟人间借款等等。

2008年5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出台《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借款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借贷利率的4倍,即不超过年利率24%。

陈平介绍,他所在小贷公司的放贷资金都来自公司股东的自有资本,假设以目前公司平均出借利率18%,向客户出借100万元,每年可获得利息收入18万元。

但这18万元还需扣除3万元左右的经营成本,3万元左右的企业所得税,如果公司将收益分配给股东,还需要缴纳2万元左右的个人所得税,剩余的利润大约是10万元,再考虑到公司会有3%左右的坏账,以及其他一些因素,这笔业务最终的年化收益大约为6万元,也就是每年6%左右的收益率。

陈平着重指出,“我为什么说这次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下调幅度对小贷公司来说是过大的,这里有三点特别需要关注,一是我们公司的资金全部是自有资金,而浙江很多小贷公司的资金并不是自有资金,很多小贷公司有很高的资金成本,比如很多小贷公司的资金是从银行借的,这部分资金成本可能在6%至8%之间,甚至10%,如果我们公司用这种资金在放贷的话,我们公司的每一笔业务都要亏损;第二,小贷公司的税费负担很重,在上面我所举的例子中,我们要缴纳5万元左右的税费,而对于很多‘地下’民间借贷来说,是没有这块税费成本的;第三,我们公司规模比较大,运营成本相对低,公司管理也比较规范,而且我们地处浙江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温州,优质客户相对较多一些,所以我们坏账率只有2%至3%,横向比较来看还是不错的,在浙江很多地区,优质客户少,坏账率可能超过5%,甚至更高。”

陈平认为,如果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调整为15.4%,其所在小贷公司每年企业经营净利将降至3%左右,而浙江更多小贷公司将出现亏损,势必逐步关门歇业。

“所以我们行业内比较保守的估计是,利率上限下降到15.4%后,浙江一半以上小贷公司要倒闭,也有人提出80%的小贷公司要倒闭,我个人认为剩下的小贷公司也大多‘名存实亡’,他们一定会通过各种办法规避监管,把钱重新转入‘地下’民间借贷,至少可以规避5个点的税费,或者将资金转投房产、股市。”陈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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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方开始观望,民间借贷利率不跌反涨

自从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发布会,陈平所在小贷公司的几位股东就对公司是否要继续经营下去的问题进行了激烈讨论。

“上个周末,我们股东就在商量了,公司到底还要不要办下去,股东间也有分歧,一些做实业出身的股东觉得3%左右的利润也可以勉强继续做下去,毕竟做实体企业那么辛苦,每年也就3%至5%的收益;做金融投资出身的股东则认为公司目前6%左右的收益已经很低了,如果未来预期的年化收益只有3%,公司就没必要继续做下去了,要知道银行的理财产品都有4%。”陈平说。

陈平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周一的股东会上,虽然股东间有分歧,但大家却一致认为要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金,减少公司借贷资金的投放,“大家都想拿回一部分钱,自己私下去做民间放贷,或者去上海、杭州买些房产,可能都比把钱留在公司放贷要好。”

如果小额贷款公司减少借贷资金投放,中小企业客户的融资环境会有何变化?

“从我个人的判断来说,中小企业贷款还是比较难的,小贷公司是民间借贷市场上的正规军,我们受到打击后,市场上的资金供给肯定减少,很多从银行借不到钱的企业,在民间借钱更难了。”陈平说。

对于陈平的观点,今年40岁的民间借贷从业者王兵(化名)颇为认同。

王兵在浙江杭州从事民间借贷业务已有10年,2015年,他和几位合伙人共同成立了一家房产公司,而公司主营业务则是撮合有房产抵押的民间借贷业务。

“疫情发生以来,银行大放水,在杭州,只要征信没问题,可以说有房就能拿到低息贷款,但一些客户由于征信不太好,哪怕有房产也很难从银行获得资金,我们就为这样的客户寻找和对接民间借贷的出资方,我们有很多合作多年的出资方,撮合借贷双方成交后,我们会向借款人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王兵说。

王兵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调整为15.4%后,出资方都开始进入观望状态,民间借贷市场上的资金供给在短期内有减少的趋势,但市场需求仍在,民间借贷利率有上升趋势。

“一些出资方在观望,不肯把钱拿出来,民间借贷的资金供给自然减少,而借款人的借款需求没有减少,在这样的情况下,市场借贷利率肯定上涨啊,目前在谈的两笔业务借款人都是中小企业主,利率都超过15.4%,比前段时间成交的业务大约高一个百分点,估计以后的民间借款利率也不会低,中小企业客户的融资难度可能反而会加大。”王兵说。

那么,新规落地后,利率超过15.4%的借贷将如何操作?

“其实办法很多,比如把合同签订时间写成更早的日期,规避15.4%的约束,或者以现金方式支付部分利息,这样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就能降下来了,当然,这些操作可能就涉嫌套路贷了,但借款人自己愿意,我们也会给出资方推荐优质守信的借款人,借款利息一般都在年化20%以内,符合借款人预期,所以这种交易基本不会有问题。”王兵说。

银行的钱难借,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仍有待改善

对于借贷利率,王兵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目前江浙沪民间借贷利率一般在月息1分至1分5厘之间,也就是年化利率12%至18%之间。

“如果加上我们的中介服务费用,综合借贷成本大多在14%至20%之间,所以这次民间借贷利率的下调,对出资方、借款方,包括我们这些中介都有冲击,但冲击最大的估计还是出资方和借款方,我们作为第三方毕竟只是撮合交易,按借款金额收取服务费,受到的冲击相对小一些。”王兵说。

对于正常企业经营而言,超过10%,甚至高达20%的民间借贷融资成本不可谓不高,企业能否承受如此之高的资金成本?

浙江一家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可(化名)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长期使用年化利率超过10%,甚至15%的资金,必然对企业造成巨大资金压力,不少企业就是因为使用高息资金,最终不堪重负而倒闭,但很多使用民间借贷的企业却是不得已而为之,甚至出现“不使用民间借贷,企业会倒得更快,死得更早”“使用了民间借贷,可能这口气喘过来了,企业就活了”的现象。

赵可认为,关键问题还是在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不易获得银行低息贷款。

“银行放贷要求太高了,很多企业根本拿不出像样的抵押物,有的老板有抵押物,但征信不好,银行也不给贷款,哪怕是在今年信贷很宽松的环境下,民营企业其实还是缺钱,包括国家重点扶持的中小微民企,银行最喜欢的客户一定是国企。”赵可介绍,其所在上市公司刚刚被国资收购,成为国有控股企业,在企业经营基本面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以前求而不得的银行资金,现在反而主动找上门来。

“以前我们作为民营上市企业,应该说借款条件还不错,但向银行借钱的年化利率也在6%至7%之间,现在被国资控股后,银行找上门来要给我们年利率3%的资金,一年节省的利息成本就达到上千万元,而那些中小企业向银行借款的年利率至少在8%至10%之间,甚至更高。”赵可说。

杭州市萧山区一位传统中小企业主李翔(化名)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目前杭州很多银行有经营性房抵贷服务,利息很低,部分贷款年利率低于4%,但是有房产可抵押的李翔仍然做不了经营性房抵贷。

“原因很简单,银行说我信用不好,有借款逾期,甚至因为我有过在小贷公司的借款记录,都影响我的信用,银行认为我去借小贷公司的资金,肯定是企业资金有问题了。你说好不好笑?归根到底,就是银行的资金是香饽饽,‘皇帝的女儿不愁嫁’。”李翔说。

李翔告诉记者,他的企业经营需要大量垫资,对资金需求量大,其长期使用亲戚的小额借款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使用成本为月息1分2厘,年化利率14.4%,“这一块资金如果银行能借给我的话,综合成本肯定也不会低于10%,何况银行还不愿意借,像我们这样的传统企业,银行信贷经理看都懒得来看一眼,关键时刻还得靠亲戚帮忙凑钱,不需要抵押物,更不看征信”。

“我们萧山当地民间借贷利率基本都在12%至20%之间,有些短期拆借应急的借贷利率甚至更高,达到24%至30%之间,但民间借贷资金在我的企业资金中只占一部分,我的大部分资金都是自有资金,办企业的都知道,民间借贷资金只能救急,或者少量使用,如果长期大量使用民间借贷,企业肯定吃不消。”李翔说。

李翔介绍,在其企业所在的工业园区中,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资金需求,而能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是少数中的少数。

“所以很多时候不是借款利率高低的问题,而是能不能借到钱的问题,如果我们在银行借不到钱,关键时刻年化利率30%的民间资金我们也得用,不用企业就赚不到钱,甚至可能倒闭关门。”李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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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20年第16期)


2020年第16期《中国经济周刊》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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