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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满洲里女市长为黑社会充当“保护伞”被双开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6月28日,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满洲里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许爱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许爱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亲属安排、调动工作;禁不住诱惑,甘于被“围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违规向企业出借财政资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违背原则损公肥私,在工程项目承揽、开发、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许爱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许爱莲开除党籍处分;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呼伦贝尔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许爱莲,女,蒙古族,1971年7月出生,出生地为通辽市科尔沁区,仕途长期在通辽。

1992年许爱莲从哲盟教育学院中文系毕业后,在原通辽市永清街道办事处任妇联主任、团委书记,此后20余年,历任市体育局长,市经信委主任,科左后旗旗长,旗委书记等职。

2016年1月,许爱莲履新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书记。

今年1月,许爱莲被责令辞去自治区人大代表职务。6月17日,随着最高检消息的披露,许爱莲的去向终于明确。通报称:日前,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许爱莲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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