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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代表委员:涉港国安立法是一颗投向乱港者的“原子弹”!港人望尽快落地实施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张燕 | 全国两会报道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核心要义。

回归近23年以来,香港始终保持繁荣稳定。在“一国两制”之下,香港抵御住了亚洲金融危机、非典疫情、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巩固了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这颗“东方明珠”的光彩一度更甚往昔。

然而,自从去年夏天“修例风波”发生以来,“港独”组织和激进分离势力在外国和“台独”势力支持下,公然叫嚣“香港独立”等口号,进行不断升级的街头暴力,煽动无底线的“揽炒”,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损害法治,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香港正面临回归以来最严峻局势。

5月2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们,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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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香港回归以来,国家坚定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 ‘一国两制’实践在香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同时,‘一国两制’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临着新的风险和挑战。当前,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风险日益凸显。” 5月22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说明时指出,香港自“修例风波”以来发生的一系列暴力活动和社会政治动荡,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损害法治,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予以防范、制止和惩治。

国家安全是香港的重要议题。

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2002年,时任香港特首董建华首次提出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随后18年,23条立法虽被屡次提及,但立法工作一直未能顺利进行。

王晨在说明中指出,香港回归20多年来,由于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敌对势力的极力阻挠、干扰,23条立法一直没有完成。而且,自2003年23条立法受挫以来,这一立法在香港已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严重污名化、妖魔化,香港特别行政区完成23条立法实际上已经很困难。香港现行法律中一些源于回归之前、本来可以用于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长期处于“休眠”状态。

王晨表示,香港基本法明确规定的23条立法有被长期“搁置”的风险,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难以有效执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都明显存在不健全、不适应、不符合的“短板”问题,致使香港特别行政区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活动愈演愈烈,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维护国家安全面临着不容忽视的风险。“在香港目前形势下,必须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改变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状况,在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轨道上推进维护国家安全制度建设,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保香港‘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王晨在说明中说道。

王晨表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决定,是根据宪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第十四项、第十六项的规定以及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维护国家安全的现实需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作出的制度安排。这一制度安排,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原则,与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是一致的,将有效地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有力地巩固和拓展“一国两制”的法治基础、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涉港国安立法是堵塞香港国家安全法律漏洞的必要之举

王晨作说明时指出,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结合多年来国家在特别行政区制度构建和发展方面的实践,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有多种可用方式。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在对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和研判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并与有关方面沟通后提出了采取“决定+立法”的方式,分两步予以推进。

第一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就相关问题作出若干基本规定,同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第二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授权,结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法律并决定将相关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在香港《基本法》中,与附件三的对应的法律基础为第18条。第18条规定,附件三所包含的法律,必须为全国性法律,且范围仅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基本法》规定下,不属于香港特区自治范围的法律。目前附件三中已包含多部适用于香港的全国性法律,包括专门针对香港事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根据目前公布草案详情,涉港国安法最终将由香港特区政府公布实施。根据《基本法》第十八条中的规定,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之后,涉港国安法将直接于当地推行,无须再经过本地立法程序。

“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事权,是无可置疑的。对世界上任何国家来说,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国家立法权力。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其决定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发表声明称,鉴于香港特区面临的国家安全局势日趋严峻,本地立法机关在一段时间内难以完成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特区政府支持全国人大从国家层面建立相关法律制度,并会全力配合尽快完成有关立法。

林郑月娥同时强调,人大立法完善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宪法和《基本法》有关国家安全的制度和机制;该决定没有修改《基本法》,也没有取代或排斥《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宪制责任和法律义务。换句话说,香港特别行政区仍有尽早完成《基本法》第23条规定的立法责任。

根据已披露的草案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明确规定,香港特区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也将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区设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

全国政协副主席、前任香港特首梁振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过去几年香港内部环境和整个世界的国际关系都起了一些比较重大的变化。包括香港有一小部分人,罔顾国家安全,罔顾我们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这些都需要香港有和国家安全有关的法律去制裁禁止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新的形势和需要,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是完全必要的。

“当年写下23条,由于当时香港的一些法律一些单行法都没能完全满足国家安全方面的需要,所以就有这么一条。但过去23年一直不能立法,看样子短期内也不能完成立法的工作。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人大堵塞漏洞,这个完全是合理合情合法的,同时人大也绝对有这方面的权力。”梁振英说。

涉港国安立法有助维持有利的营商和投资环境

过去一年来,暴力恐怖活动不断升级,加上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香港经济民生遭受重创。2020年第一季度,香港本地生产总值下跌8.9%,是有记录以来最差表现,香港经济陷入了深度衰退。

“明珠”蒙尘,让所有关心香港的人士感到心痛。早日重回正轨,修复家园、发展经济已经成为香港社会的主流民意。

“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是所有以香港为家的人的共同心愿。”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岛各界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叶建明表示,香港经济要复苏,需要安定的社会环境。如果不止暴制乱,令社会恢复正常,投资不愿来,游客也不会来,失业率继续升高,社会更加不稳,将导致恶性循环。

香港特区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日前亦撰文指出,修例风波以来的冲击,加上“港独”主张,令投资者担心香港的社会稳定风险,“港区国安法”立法,能避免社会走向极端化和动乱状态,有助维持有利的营商和投资环境。

“5月23日,恒指开盘跌了近1400点,不少人担心香港的经济会不会受影响。我告诉他们,不用怕,香港的股市最迟两天,一定会涨回来。”港区全国政协委员何一心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涉港国安立法无异于在反对派和本土激进分离势力中扔下了一颗“原子弹”。无论是在街头再度非法暴力集结,抑或是造谣、以危言耸听的惯用伎俩制造恐惧,都是他们负隅顽抗的手段而已。香港市民初期也许会恐慌两天,但是很快就会认清他们的本质,要看到中央维护“一国两制”的决心和信心。

何一心告诉记者,“香港市民听到这个消息以后都很振奋。他们希望国安法能够尽快落地实施,也希望会有执法机构前往香港落地,必须在香港落地。他们心里明白,只有背靠大陆,香港这颗‘东方明珠’才能再现光泽。”

香港特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近日发文指出,港区国安法的订立除了有助维护社会安宁,亦能为香港缔造一个稳定和平的营商环境。过去一年,“黑暴”对香港构成重大国家安全威胁,外国及本地商家在港投资时,需处处顾虑人身及营商安全,情况令他们感到忧虑。

“商界最需要一个稳定、安全的营商环境,港区国安法的订立正好保障商界免受外国势力干预,相信亦有助社会回复平静,成为‘稳妥的保证’,必定有利加强本地的营商及海外投资者的正面信心。立法不仅能维护国家统一完整,亦有助改善香港的国际形象。”邱腾华在文中写道。

涉港国安立法已经对反对派和本土激进分离势力产生了震慑作用。5月22日,乱港头目黎智英曾前往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在保释期间离开香港。

涉港国安立法不影响香港高度自治和市民基本权利自由

香港中联办发言人表示,有关香港国家安全立法针对的是分裂国家、颠覆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针对的是极少数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广大市民依法享有的言论、新闻、出版、集会等自由不受干预,日常生活不会受到影响,财产安全继续得到切实保障。中央政府会始终坚持“一国两制”方针,切实保障广大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在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时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符合法定职权、遵循法定程序,不会损害一切合法权益。

香港特区政务司司长张建宗撰文指出,人大立法绝对无损“一国两制”。香港特区会一如以往,继续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人大立法不会改变香港特区享有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亦不会影响港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市民可继续享有言论、新闻、集会、示威、游行等自由。

“去年6月以来持续的‘修例风波’,香港一些反对势力黑暴活动愈演愈烈,甚至警方还搜出炸药装置和枪支,严重威胁香港的社会安宁和金融中心地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霍英东集团行政总裁霍震寰表示,香港一定要社会安宁,大家才能安心工作生活。霍震寰强调,相关议程针对的只是闹港独,威胁国家的极少数人,与绝大多数守法的普通市民其实并没有多大关系,普通市民根本不用担心。

“香港存在不少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安定和稳定的社会环境。”霍震寰介绍,香港其实有不少土地,可以兴建很多房屋给更多的市民居住生活,关键是大家都要冷静下来,坐下来一起想办法找出路。相关议程就是要起“定海神针”的作用,让香港重返安宁和秩序,让社会共同努力,建设香港美好家园。

“一些‘港独’分子每天在叫嚣,希望英国、美国来为他们撑腰。散布谣言,妖言惑众,蛊惑不明真相的年轻人上街游行。甚至有海外势力花钱雇人上街搞破坏。涉港国安立法就是震慑这些威胁到国家安全的人。”何一心对记者表示,对于不明真相的年轻人,还是要以教育为主,让他们自己认识到过去的过错。“维护国家安全与香港利益息息相关。只有国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香港才能持续保持繁荣稳定、750万香港市民才能真正做到安居乐业。”

“香港过去一年得了重病,不能再这样下去,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不是‘洪水猛兽’,而是一剂良药,体现了国家重视香港、珍惜香港。”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董建华5月25日在电视讲话中表示,现在是香港人展示责任和担当的时候,要坚守“一国两制”、维护国家主权,为“一国两制”作出贡献。

责编 | 吕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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