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5月19日,湖北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此次发放对象为湖北省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发放标准为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补贴资金将在5月26日前,按规定支付到高校毕业生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具体的发放程序将分为三步。第一步申报。5月14日前,各高校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经学校盖章的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纸质花名册及电子花名册(花名册模板请到“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群下载,群号:774383050)。
第二步审核。5月20日前,由各地人社部门完成对属地高校申报材料的审核,并录入到湖北就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前期,各地已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中“七类人员”发放补贴的,此次不再重复发放。
第三步拨付。5月26日前,由各地人社部门将审核后的结果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资金支付到高校毕业生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据悉,此次补贴所需资金将从市县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编辑:贾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