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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SUV等车型,每辆奖励6000元!山西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近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的通知》。山西省消费者新购买的由本省整车企业生产的、并在省内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整车产品(传统燃油车需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给予购置车辆一次性消费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为,7米以上的客车、载重4.5吨以上的中重卡车及同级牵引车等商用车型,每辆奖励8000元;轿车、SUV及MPV等乘用车型,每辆奖励6000元;3.5米以下微型客车及其他商用车,每辆奖励4000元。

消费奖励由汽车销售机构先行垫付(消费者按照销售发票载明价格扣减消费奖励的金额支付购车款),由市级工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月与销售机构结算。

奖励期限为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奖励对象包括山西省内法人消费者和自然人消费者。乘用车消费奖励对象必须为自然人消费者。(编辑:王新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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