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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SARS到新冠病毒,引发致命病毒的野味为何还未杜绝?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贺诗 邓雅蔓 | 广东报道

2月7日,华南农业大学最新研究表明,穿山甲可能为新冠病毒潜在的中间宿主。

而早在1月22日,中国疾控中心官员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表示,新冠病毒来源于华南海鲜市场,野生动物在其中起了关键作用。

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指出,“这次疫情暴露出我们在城市公共环境治理方面还存在短板死角,要进行彻底排查整治,补齐公共卫生短板。我们早就认识到,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但‘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我已经就这个问题作出了批示。”

疫情爆发以来,人们对于野味的关注达到了历史峰值。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要真正赢得这场对抗新冠病毒战役的胜利,需要从预防和控制入手,彻底杜绝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广东野味餐馆的利润是普通餐饮业的两三倍

有些人认为野生动物营养价值高能治病,有些人吃野味单纯为了显摆炫耀,还有人喜欢将漂亮的兽皮兽角用于装饰……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总有人对野生动物食品或制品趋之若鹜。

受传统习惯文化影响,广东省是中国最大的野味消费市场之一。竹鼠、黄花雀、水蛇,这些其他地区少见的食材,频频出现在广东人的餐桌。

有研究发现,2013年7月至2019年12月,全国比较受追捧的五类野味分别为蝙蝠、果子狸、竹鼠、穿山甲和麂子,对它们热情最高的十个省份依次是广东、江苏、山东、浙江、北京、河南、河北、四川、上海和福建。

“可以说,广东人食用野生动物是一种潮流。”长于粤西地区一个小岛上的李峰(化名)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自己早在2000年左右,就参与过野生动物的捕杀和交易。

“岛上有捕杀野生动物卖钱的传统。我从小身体好、胆子大,有时候捕杀者忙不过来,就会喊我去帮忙。”李峰说,他于是渐渐成为一名专业的野生动物“捕手”。

李峰回忆称,那段时间,他和同行们穿梭在广东、海南的各个岛屿间,甚至还去过东南亚,就是为了捕捉野生动物。“野蛇、竹鼠、果子狸都有,因为有团队,往往抓一只就端一窝,现在回忆起来很残忍,但当时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刺激。”

2003年SARS病毒爆发后,人们对于食用野生动物的质疑和指责一下子多了起来。“我也隐约觉得干这行害人,于是我攒了10来万元跟朋友做生意,售卖野生蜜蜂和野生水产品。”李峰说。

SARS爆发期间,广东扑杀了上万只果子狸和獾,但是,当地的野味市场只是短暂沉寂。

李峰对于广东野味市场的起起伏伏感受明显。据他所言,非典后两三年,野生动物的非法售卖有了明显减少,但从2006年起,野味餐馆又开始大量出现,“陆陆续续有餐饮店老板找到我,让我帮忙向以前的朋友找货源。”

“野味餐馆的利润是普通餐饮业的两三倍。”李峰说,最近几年,广东的野味餐馆愈发隐蔽,“不敢像以前那样光明正大地打广告,顾客以熟客为主,做得好的不愁生意。”

有媒体指出,广东是全国野味的主要流入地,宁夏的野鸡、天津及河北一带的候鸟、安徽的水鸟,多数运往广东。

李峰坦言,自己曾经帮这些野味餐馆找过货源,“货源来自全国各地,湖北、湖南、西部地区都有。”

作为曾经的业内人,李峰并不认为野味有什么好吃。

而有关研究表明,世界范围内,来源于野生动物的人类传播病比例已经超过70%。

人类历史上的数次重大疫情,大多都跟野生动物有关。有媒体评论称,“野味打开了此次疫情的潘多拉魔盒,与17年前的SARS如出一辙”。

野味为何长期存在?现行法律规定不严或是重要原因

长期以来,野味为何一直存在于人们的餐桌?有学者指出,除了受传统影响,现行法律对野生动物未能严格保护。

《野生动物保护法》最近一次修订于2016年,规定“禁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换句话说,食用其他野生动物并不违法。

但是,病毒不会选择野生动物的保护等级,华南海鲜市场销售的野味,也不全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与《野生动物保护法》配套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规定,野生动物分为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动物和三有保护动物(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

该名录自1989年实施以来,仅于2003年微调一次。去年,国家林草局拟调整名录,修订稿拟收录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772种,相比现行的342种大幅增加,但修订版还没有正式公布。

业内普遍认为,该名录更新滞后,导致许多野生动物的保护与现行法律法规不匹配。

同时,“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现行法律仅对野生动物的猎捕、贩卖、加工等供应侧环节进行了规定,在购买和消费的需求侧没有强制规定。

目前,已有多位学者联名呼吁修法,严格杜绝乱捕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

1月24日,北京大学保护生物学教授、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创始人吕植教授牵头,征集了十九名来自全国高校、科研院所的院士学者联名签字倡议,呼吁杜绝野生动物非法食用和交易。

倡议指出,控制甚至杜绝野生动物的食用和相关贸易,已经不仅仅是生态保护的需要,而且对公共健康的风险控制意义重大。

全国人大对此已作出回应。据媒体报道,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拟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列入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

整治野味市场刻不容缓

修法需要时间,疫情当前,从源头到销售端整治野味市场已刻不容缓。

野生动物交易一直以来利润高昂。法新社曾表示,全球每年的野生动物走私交易利润超过100亿美元,这是一个仅次于毒品和军火的第三大非法贸易市场。

据浙江媒体报道,在该省2016年查处的一起特大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中,即将流向餐桌的野味价值高达上亿元。

报道称,穿山甲收购价格仅为几百元一只,可到了餐桌上,价格就高达近2000元/公斤,一只6-7公斤的穿山甲就能带来近万元收益。

李峰也说,早在2000年左右,自己帮人捕杀野生动物,一天的工钱就有好几百元,“这在当时不是小数目,但却并不算什么,一头老虎当时可以卖十多万,一块骨头就好几千。”

有了市场需求和经济利益驱动,杜绝非法野味交易困难重重,而监管执法的漏洞也为此提供了空间。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捕猎、驯养、售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需林草部门核发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经营利用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据此给商家发放营业执照,同时,农业部门核发检疫证。

有学者指出,农业部门制定的检疫标准针对家养动物,很多野生动物并没有检疫标准可参考。毫无疑问,这种技术缺失增加了食用野生动物的风险。

同时,有盗猎者将非法捕获的野生动物放到有许可证的场所短暂养殖,再进入市场后就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这已是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遍现象。

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强调,“有关部门要加强法律实施,加强市场监管,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要加强法治建设,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还要抓紧出台生物安全法等法律。”

2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表示,已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停业整顿市场及经营户3700余家。

2月11日,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1月23日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办野生动物刑事犯罪209起、行政案件473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690人,收缴野生动物38190头(只)、野生动物制品2347公斤;共联合有关部门清理检查集贸市场、餐饮等场所140661处。

最大的野味市场之一广东省也有所行动。2月11日,该省人大常委会就疫情防控作出特别决定,明确要求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对于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滥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将进行追责。

责编 | 李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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