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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田被罚8800万!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记者 贾璇) 12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消息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丰田汽车垄断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对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处事件发生上一年度(2016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即87613059.48元。

处罚决定显示,经查,2015年6月至2018年2月,当事人区域销售经理通过召开经销商会议、巡店、微信通知等方式,要求江苏省内经销商在互联网平台(汽车之家、易车网)销售雷克萨斯汽车时,统一按照各车型建议零售价进行报价,经销商不得擅自降低网络报价。

此外,2016年至2018年3月,当事人区域销售经理通过召开地区协力会、微信通知等方式限制经销商销售雷克萨斯ES200、ES300h、NX200、CT200、RX450、NX300、LX570、LS系列等重点车型最低转售价格。例如,雷克萨斯RX450最大优惠幅度不得超过建议零售价的6%,ES200精英最低开票价为273000元,ES300h舒适型轿车最低开票价为353000元,NX200锋行型最低开票价为288000元,NX300、LX570、LS系列均要求新款上市时不得出现现金折扣。

处罚决定还显示,当事人实施了限定经销商网络报价和部分车型整车转售价格的协议,当事人通过多项管理措施实施价格控制,而经销商执行了当事人的价格要求。

(编辑:贾璇 )
(发布编辑:贾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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