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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欠薪!国务院常务会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用法治手段治理欠薪顽疾等。

会议强调,农民工为国家建设发展作出了重大而独特贡献,必须保证他们的辛劳获得及时足额的报酬。要在前期专项整治基础上,用法治手段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会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

明确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要求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规定建设单位未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或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对拒不支付拖欠工资的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各地要把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治理重点,明确责任限期清欠,对问题突出的要公开曝光,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严肃追责并予以惩戒。(来源: 中国政府网)

(发布编辑:何颖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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