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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整治欠薪之恶

年底前历史欠薪全部清零

10月30日,国新办举行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新闻发布会宣布,从11月15日到2020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明确表示,年底前历史欠薪全部清零,新增欠薪案件动态清零,努力实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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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首席摄影记者 肖翊|摄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李永华 | 北京报道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9年第21期)

10月30日,国新办举行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新闻发布会宣布,从11月15日到2020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明确表示,年底前历史欠薪全部清零,新增欠薪案件动态清零,努力实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恶意欠薪犯罪的学名叫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最高刑可以判7年。

据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程介绍,从2011年至2019年9月,被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共有26719件,其中,767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有116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次发布会上释放的信号是:在2020年春节前,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和欠薪逃匿案件,将从严打击,形成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恶意欠薪犯罪。

在根治欠薪问题上,中央采取了非常手段,“重拳出击、铁腕治欠”。

天下苦“欠薪”久矣。

早前,《中国经济周刊》与侠客岛联合打造的“经济ke”栏目刊发《谁在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之后,网友留言之众实属罕见,所提供信息之全面、翔实,让欠薪的复杂性更加立体地呈现出来。

这些“爆料”或能提供一些参考。

先来看看,欠薪的大户是谁?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发布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指出: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仍较突出,一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网友们吐槽的欠薪大户不乏政府部门投资的工程项目。看看下面这几条留言:

“我是做市政工程的,说实话,政府的钱太难拿了,一点办法都没有,关系搞差了后续没活做,不催又没钱。”

“我所看到有不少是因为政府挪用资金而导致层层拖欠的,在一些地方,据说如果资金是由财政支出的,这个工程基本没人敢做了。”

“因政府拖欠工程款导致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鲜见。比如某地的新农村改造:合同上说三年付清,这都多少年了,一共才付了50%,卖了车卖了房,借了高利贷依然付不清农民工资。”

“一个西北省会城市的项目,基于维稳,政府出面,使陷于停工的项目终于完工交房,解决了购房者多年悬而未决的诉求。但是建筑商和包工头的工程款项何时能到手?农民工的血汗钱何时能到手?……”

一些央企也被拉出来亮相:

“很多问题在央企,一央企的高铁项目,欠当地小企业工程款长达两年多,垫资的小老板快被逼疯了,一连串违约从这家央企不讲诚信开始。”

“我弟承包某央企的一个小工程,自己垫资三四百万进去,工程款拖了两年了一直不给,他又欠手下干活农民工一屁股债,春节都不敢回家吃团圆饭,催要工钱的农民工要大年三十下午5点多才离去。唉,都是可怜人。”

“某央企承接的一个项目分包给施工方,说好了每月按进度的60%结工程款,可从年初拖到现在,只结了十分之一,施工方也是敢怒不敢言。”

农民工直接打交道的是包工头,欠薪的队伍里面自然少不了包工头,看看网友们怎么数落包工头:

“欠薪跟部分包工头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有些政府在工程款方面做得很好的,尤其是快要过年时候,这些公务人员怎么不明白工人的苦呢,肯定也会尽力拨款,让工人们好好回家过年啊。但是有些包工头的人品和管理能力实在是一言难尽。”

“亲身经历:一个当地包工头拖欠工人工资,到了过年,就跟工人说,是某某局不给拨款(实际我老爸所在的局不管钱,都是财政局拨款的,而且已经拨了相关部分的款项),然后老爸就会疯狂接到各路电话,全是打电话讨薪水的,还有在我家门口蹲坐的,老爸每次都拼命解释,但是这边刚解释清楚,包工头那边又会拼命给工人洗脑,接着,包工头还是没给工人钱,工人又会很绝望地拼命地给老爸打电话。”

“还有一类‘欠薪’的,是工程包工头恶意操作。比方说,合同约定完工后付工程款百分之多少,其余钱款质保期后付给。结果,活干到一半或者多点,包工头就指挥农民工闹事要钱,不给就去上访闹事。最后包工头说钱用光了,工程赔钱,要甲方多支付才行。遇到这种情况地方政府也只能和稀泥,劝甲方多付钱。”

如此恶意欠薪,真是坏了良心。

再来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欠薪?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欠薪顽疾久治不愈?被网友指责较多的是一些政府工程的好大喜功:

“现实中,不少项目都是地方各级政府盲目上摊子、不顾自身财政条件造成。”

“不少地方政府项目都是借债开工,没有税收支持下盲目举债大肆建设,结果到头来一地鸡毛。”

“某县为了撤县升市,大兴土木、大手笔投资开发,许多项目都是临时上马,在建设中等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最后因为设计不达标,很多项目被叫停,另外有些城市绿化建设因为政府部门没有钱也迟迟不予验收,承建方也因此拿不到工程款,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如此看来,一些工程项目在开工之前就已经埋下欠薪的病根,拖欠也就无可避免。

工程承包中的层层转包及付款方式也是众矢之的,网友们曝光了工程承包的种种细节:

“工程层层转包,农民工一天挣400元得分150元给包工头,包工头承包的活1.5元每平方米到农民工手里就是1元,这还只是最小的包工头吸的农民工的血,这种包工头最多也就带十几个人干活,上面还有层层转包。”

“层层分包是常态,通常是有资质的公司负责投标,手上没有几个工人没几个管理人员,中标后大部分分包出去(留下油水多的),管理不到位工程质量无法保障的情况太多了。”

“拥有承包资格的公司大部分下面都没有施工人员,承包后转包给没有资质的小分包公司,这些小公司再找包工队和他们签合同具体施工,最后真正盖房子的人和拥有盖房子资格的公司基本上没有啥关系。”

层层转包之后,工程付款方式就直接决定了农民工能多快拿到工钱。看看网友们怎么说:

“总包、承包、分包按工程进度结算,甲方付80%的钱到总包那里,总包付给承包60%,钱到承包那里,承包付给分包40%,钱到分包那里,分包付给小包工头25%,钱到农民工手里已经没几个钱。”

“我们这里有一些项目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审计价70%,工程局验收合格满两年按审计价付清(不计息)。”

在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程坦陈: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垫资施工等屡有发生,治理起来难度较大,也是治理的难点。

p51 2009 年2 月25 日,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08 年郑州天伦琥珀名城工地拖欠民工的100 多万工资发还给96 位民工。视觉中国

2009年2月25日,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08 年郑州天伦琥珀名城工地拖欠民工的100 多万工资发还给96 位民工。视觉中国

欠薪问题为何久拖不决?

“制度法规再严密就怕不落实”

这些年来,为解决欠薪的老大难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各部门都出台了不少实招、狠招,但为何还是久拖不决?

例如,为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各地近年来力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按该制度,工程建设项目须在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确保工程款中人工费用优先拨付、专款专用,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到位。

制度的落实是关键。

“制度法规再严密也怕不落实,实施起来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一位网友提出,今年根治欠薪夏季行动,一些地方上报的资料能够经得起核查吗?又能够实实在在处理几个案件呢?“上级文件学习传达完已经一周过去了,提前总结编材料又一周过去了,这样实际取得的效果甚微。”

看样子,这是体制内的网友,熟悉内情。

一位自称是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网友说,“10多年前财政、建设、劳动等多部门曾出台文件,要求所有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开设工资专户,并将预算的工资款提前存入。但此项规定没能严格落实。10多年过去了,事关辛勤劳动的农民工工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可见此症结之顽固。”

再来看个例子,“某国家级贫困县的某地质环境恢复工程由省属企业的子公司承建,县政府已拨付工程款,可是承建单位该国有企业仍然没有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数十名农民工多次到单位讨薪,惊动了省市有关部门,县劳动监察大队接手调查半年无实质性进展。”

确如网友所言,好制度如果不落实,就形同虚文。不过,针对制度落实的问题,各级政府近年来的确是下了决心,动了真格。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的一个小案例或可以管中窥豹。有包工头说,现在,地方人社部门对欠薪抓得很严。他去年承包的一个工程项目,工资已经支付完毕。但没想到,过年前有工人二次恶意讨薪,赤裸上身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大吵大闹,有关负责人迫于压力,以让农民工过好年为由,强行要求他们再次支付工钱。

在被强行要求重复支付之后,承包方只能起诉到法院追回二次支付的工钱。这位包工头不久前刚胜诉,要回了重复支付的工钱。

由此可见地方有关部门所面临的治理欠薪的压力。当然,压力再大,那也不能乱作为。

怎样完成“根治”重任?

10月30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一组数据可见根治欠薪攻坚行动一年比一年更高压: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同比分别上升9.1%和1.4%,2019年1月—9月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同比分别上升6.6%和8.5%。

8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成立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根治欠薪顽疾。

在10月3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程表示,对欠薪要做到“两个清零”,即2019年10月底以前发生的欠薪案件,要在2019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新增欠薪案件,在2020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发生一起处置一起。

同时,各有关部门也公布了一些雷霆手段,例如:从严侦办惩处恶意欠薪犯罪,依法及时查询、查封、冻结涉案账户和财产,加大力度推进“黑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等。

其中,最有意思的是,王程举了一个 “黑名单”的案例:有一个欠薪案件发生在青岛,这个企业的负责人去大连出差,恰好这时被列入“黑名单”,他要从大连到青岛,但因为受到相应惩戒,他买不到机票,坐高铁也买不到票,后来想方设法坐了一个混装船,从大连来到烟台,又由他公司的职员把他从烟台接到青岛。回来以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人社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把拖欠的职工工资一次性支付。

对治理恶意欠薪顽疾,网友们也是纷纷出谋划策。

有的说,“让媒体大胆曝光,让司法部门严查到底,让公共项目沐浴阳光。”

有网友从自身10年专职从事建设工程领域法律服务的经验认为,“大部分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发生的源头在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因此,要解决欠薪问题,就得将治理对象重点放在建设单位。”

也有人建议,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需要几步:一是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禁止垫资的政策;二是落实政府投资项目专款专用;三是规范工程建设分包;四是政府投资项目需要有保证金账户,农民工工资由银行发放。

不过,有网友称,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工资的政策,“还是会有一种情况存在,农民工的银行卡信息由包工头提供,他们有时候会通过非工人的账户冒领工资然后转给自己。”

对此,需要更严密的技术手段来堵住漏洞。

还有网友建议,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各个建设项目必须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缴纳工程款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才给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后面如果发不出工资了,就直接动用工资保证金,就不存在拖欠工资了。”

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办法总比困难多,上下一心,其利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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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第21期《中国经济周刊》封面

2019年第21期《中国经济周刊》封面

(编辑:张伟 编审: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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