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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答复:要求公开的信息不存在|顾雏军:“神回复”

文 | 中国经济周刊-金台资本组 记者 陈惟杉

插图:《中国经济周刊》美编 孙竹

插图:《中国经济周刊》美编 孙竹

11月4日,距离北京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不到一个月,证监会答复顾雏军信息公开申请。

顾雏军在个人微信公众号披露的证监会的政府信息告知书显示,他提出要求公开的“2005年中国证监会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的主席办公会议立案调查理由、立案调查结论、会议举行时间、参会人员名单、会议内容、会议表决内容、会议纪要”等7项信息“不存在”。

证监会答复称:我会对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的行为立案不需要召开主席办公会议。故我会2005年就查处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立案事宜,未召开主席办公会议,你提出要求公开的上述7项信息不存在。

顾雏军称这一回复为“神回复”。

中国经济周刊-金台资本组记者注意到,早在2015年顾雏军向证监会申请公开上述7项信息及《证券期货案件调查规则》时,证监会曾称主席办公会议相关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顾雏军不服,诉至法院。

2017年12月底,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称,证监会以7项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为由拒绝提供,但未能提供证据予以佐证,责令证监会于法定期限内对顾雏军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重新答复。

随后,证监会提出上诉,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今年10月14日,北京高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北京高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书称,本案中,顾雏军申请证监会公开涉案7项信息,证监会以上述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为由不予公开,但并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佐证,故证监会不予公开的理由在本案中无法成立,证监会应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

11月4日,证监会答复称顾雏军申请公开的7项信息不存在。

编辑 | 周   琦

编审 | 姚冬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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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何颖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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