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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猪价高企,要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犯罪行为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11月5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称,要高度重视当前猪价高企情况下,受高额利益驱使,屠宰环节违法犯罪行为易发高发的隐患,保持对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通知》提出,小型生猪屠宰场点,以县为单位计算,只减不增。其余生猪屠宰企业设立,必须符合“设计年屠宰生猪能力不低于15万头”和省级人民政府设置规划要求。对于不按规定实施肉品品质检验、代宰户直接宰杀生猪、出租出借场地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关停。

《通知》要求,生猪屠宰企业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样品的,要按规定程序上报并规范处置,严禁相关生猪及其产品流入市场。对流通、加工环节检出的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样品溯源到的屠宰企业,一律停产15天,经严格消毒、检测评估后恢复生产,对扑杀的生猪、销毁的生猪产品不予补偿。对溯源到的屠宰企业,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组织开展飞行检查,检查情况向全国通报。

编辑:王新景


(网络编辑:王新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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