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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网络市场专项监测结果 5类突出问题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陈瑜) 6月10日至21日,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6·18”网络市场专项监测工作。通过监测,全省共发现违法行为线索369条。其中,5类问题较为突出。

本次专项监测工作共监测电子商务经营者5426个,其中,电子商务平台124个、平台内经营者4712个、自建网站336个、其他电子商务经营者254个。苏州、无锡、南京、泰州、常州、宿迁等地监测数量较多,分别为824个、699个、669个、481个、473个、473个。

5类较为突出的问题分别为: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履行基本义务。此类线索5条,占比1.3%。有的平台自身未履行公示义务,未公示营业执照或未在首页公示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有的平台服务协议信息公示不完整,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等内容无法下载;有的平台未公示对平台内经营者违法行为实施“惩戒措施”的信息。

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此类线索122条,占比33.1%。122个平台内经营者未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以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多个经营者在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变更登记后,未在网上及时更新;某视频直播平台内有销售行为的用户,均未在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

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此类线索59条,占比16%。部分平台存在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现象,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个别平台《服务协议》甚至出现“有权单方面地中止或者终止本网站所提供的服务而无须提前通知您”、“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等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个别平台存在“砍单”现象,促销期内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消费者下单后被取消订单,最终无法成功购买。

刷单炒信。此类线索8条,占比2.2%。个别电子商务经营者涉嫌炒信,某平台内经营者好评量竟然超过销量的四倍;某平台部分商品的评价区内存在一个账号在极短时间内多次好评现象,评价内容均为“好评”;有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时,以“好评返现”的方式诱导消费者给予好评,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虚假评价,误导消费者。

虚假违法宣传。此类线索87条,占比24%。部分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发布含有虚假内容以及绝对化用语的广告。

针对此次专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将及时督促各地依法处理,加大执法力度,指导电子商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好网络交易秩序。进一步发挥好网络交易监管职能,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秩序,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网络编辑:崔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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