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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得罪人,不做“稻草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即将启动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27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国生态环保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实现了历史性的变革。我国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的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破坏问题也得到了有效遏制,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推进,老百姓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翟青介绍到,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依然任重而道远。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即将启动之前,印发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意义重大,进一步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将为依法推动生态环保督察向纵深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规定》已经正式印发,并且对外公开。

谈到《规定》出台以后的贯彻落实。翟青称,最重要的就是要时时刻刻牢记督察的初心和使命。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就是要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就是要推动高质量发展。具体而言,要做到6个方面12个字:

一是坚定。就是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不做“稻草人”,要始终保持“钉钉子”的精神,抓住问题,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

二是聚焦。就是要聚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不断推动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三是精准。要把问题查实、查透、查准、查深,做到见事见人见责任,确保督察结果、督察案例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实践检验。

四是双查。既要查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又要查违规决策者和监管不力者;既要查不作为、慢作为,还要查乱作为和滥作为。

五是引导。强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在引导上,我们第一轮督察过程中在信息公开方面也是下了很大功夫。

六是规范。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来开展督察工作。

《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了督察基本制度的框架、程序规范、权限责任等。《规定》本身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一个里程碑,具有历史性的意义。翟青介绍到,与《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相比,《规定》更加强调督察工作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更加突出和强调了纪律责任,更加丰富和完善了督察的顶层设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从2019年开始,2020年、2021年,利用三年的时间对被督察对象开展新一轮督察。再利用2022年一年的时间,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开展“回头看”。目前第二轮第一批督察进驻的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待中央批准之后,将于近期启动新一轮督察,具体的督察地方,包括其它的督察对象待中央批准之后,会立即向社会公开。

此外,在督察内容上也有些变化。这次《规定》把落实新的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了督察内容,进一步丰富了督察内涵。因为在第二轮督察过程中,我们会聚焦于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于“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以大环保的视野来推动督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督察方式上也有一些变化,包括会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发布,还有进一步采用一些新技术、新方法,来提高督察效能。

谈到“一刀切”问题,翟青称“一刀切”既损害了合法合规企业的切身利益,对于生态环保工作而言也是一种“高级黑”。对于这种情况,我们的态度非常明确,就是坚决反对,一旦发现,严肃查处。在第一轮督察过程中,我们也发现有这些情况,包括有些县里知道要督察,把一个工业园区的企业统统关掉。2016年左右,某地的一个区县为了数据好看,为了没有冒烟的情况,怎么办呢?把蒸馒头的店统统关掉了,对于这些情况,我们发现以后立即要求地方进行整改,制止这种行为,并且我们还查处了一些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公开,发挥警示作用。

第二轮督察开始以后,在“一刀切”的问题上,我们的态度依然是非常明确的,就是坚决反对,一旦发现立即要求地方坚决查处。具体在进驻之前会发布具体要求,对督察对象提出要求,要求高度重视“一刀切”的问题,要求要坚决禁止“一刀切”现象,要求坚决禁止紧急停工、紧急停业、紧急停产等这些简单、粗暴的方式。当然这个过程中,如果再有这些问题,我们仍然会像第一轮督察一样坚决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编辑:崔晓萌


(网络编辑:崔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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