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记者 崔晓萌) 据香港证监会网站30日消息,因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与错误处理客户款项有关的监管违规事项及内部监控缺失,对其作出谴责及罚款500万港元。
香港证监会公告截图
香港证监会发现,在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招商证券曾经约800次为了《证券及期货(客户款项)规则》(《客户款项规则》)明确容许的目的以外的目的,将68000港元至3.08亿港元不等的资金由客户信托帐户转出。
此外,招商证券没有聘用适当的职员来进行其业务,也没有设立妥善的内部监控措施和程序以确保遵从《客户款项规则》及保障客户资产。
香港证监会认为,由于稳妥保管客户资产是持牌法团的基本责任,故即使客户资金其后在同日便被转回客户信讬帐户,任何违反这项责任的行为仍是不能姑息的。招商采取有关做法超过3年,显然违反了这项基本责任,及没有遵从《客户款项规则》和《操守准则》。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招商证券一周内第二次被香港证监会处罚。
香港证监会公告截图
5月27日,香港证监会发布公告称,证监会对招商证券作出谴责,并处以罚款2700万港元,原因是其在担任中国金属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上市申请的联席保荐人时没有履行其应尽的责任。
香港证监会公告截图
编辑: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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