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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市场造谣是犯罪——沟通是避免谣言祸“市”的利器

文 | 钮文新

3月29日股市大幅上涨,正当一些投资者对此不明就里而“寻找原因”之时,一则冒名新华社记者的消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言称: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4月1日起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当晚,央行办公厅迅即出面澄清,指出“此为不实消息”。

在中国,“编造传播虚假金融信息”是严重的违法、甚至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此前我们几乎还没看到过“因在金融市场造谣”而被诉以刑事责任的案例,或许从现在开始将发生改变。近日,央行已就“3·29降准造谣事件”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立案侦查并追究“虚假信息编造和发布者”的法律责任。

一段时间以来,市场对央行再次降准的预期日趋强烈,3月29日当天《经济日报》头版头条也引述大量经济学家的观点,认为2019年降准仍是央行货币调节的主要手段和方向,而且确有经济学家提出4月有望降准一次的判断。正因如此,“降准谣言”显得特别“灵验”。

这是一件“特别重大的坏事”,因为会误导股市投资者把“当日股市大涨与降准谣言”联系在一起,让投资者误以为股市大涨是“降准谣言”所致,而只要央行出面辟谣,投资者可能会认为“股市本不该涨”,对行情的持续性持有怀疑态度。

从当周末一些股市分析文章看,一些分析师确实把周五股市上涨的诱因归为降准谣言,预估周一会大幅回调。好在3月31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3月PMI数据回到荣枯线之上,表明中国经济真实回暖,刺激周一股市高开高走,否则影响或难以估计。

什么人在制造这样的谣言?又是出于怎样的目的?我认为,其背后的势力不可小觑,这样的手法实际是“以利多的方式做空”——制造利多谣言,然后等权威部门辟谣,只要辟谣就是利空。因为造谣者地位远不及权威部门,所以这样的做法往往会达成更好的空头效果——谣言惑众涨得少,权威辟谣跌的多。

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比如2015年股市因查处配资而大幅波动时,就常出现“某国控上市公司将出资回购股份”“证监会某干部引咎辞职”等谣言。

我们认为,辟谣也要讲究“艺术”,因为它同样是预期管理的组成部分。市场不希望看到“此为不实信息”等简单辟谣,而希望管理层及时对市场极其敏感的消息给出一定的解释,从而弱化辟谣的利空作用。

既然管理部门意识到了市场出现谣言是坏事,但如果我们能够看到这也是和市场沟通的一个契机,情况就会大不相同。我们可以利用这一契机对市场做出更多的政策解释,给出更多正确而有度的信号,这样将更有利于中国金融市场健康发展。这次央行的做法就值得赞许,在简单辟谣之后,立即启动司法程序,向公安部门报案。这是规范的市场参与主体乐见之事,同时也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市场安全稳定、消除系统性风险的有效举措。

编辑: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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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崔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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