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不是个人的,到底都是国家的东西,该上交就一定上交。”4月1日,接到4000元奖励和锦旗及荣誉证书,74岁的白水农民史保财郑重地说。3月28日,史保财将自己从自家耕地里挖出的国家三级文物西汉青铜盉,上交当地文物部门,受到表彰奖励。
今年74岁的史保财家住白水县史官镇史家山村。3月26日,他下地干活时,在自家地边的土埝下挖出一件西汉青铜盉。考虑了两天,3月28日史保财决定把这件老物件上交给白水县文物管理委员会。
据了解,该壶状青铜器外观完整、整体呈深绿色,高18公分,长31公分,足高4公分,重2400克。专业人员介绍,初步鉴定此青铜器为西汉时期的一种温酒器,属国家三级以上文物,年代距今2000余年。
为表彰史保财积极上交文物及保护文物的高尚行为,4月1日,白水县文物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赶往史保财家中,对其主动上交文物行为给予4000元奖励,并授予史保财“捐赠文物 名留乡梓”锦旗及捐赠文物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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