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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宁县监察委:“三三”工作法,将制度优势转化成治理效能

经济网讯  洛宁县监察委员会于2018年9月,向全县18个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实现监察职能向基层拓展延伸,打通监察监督的“最后一公里”。为保障监察监督成效,洛宁县监察委探索出“三三”工作法,即“三明确”“三经常”“三撑腰”,不断将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1  派出监察办公室组织监察对象学习新《纪律处分条例》

派出监察办公室组织监察对象学习新《纪律处分条例》

 “三明确”保障有效监督

洛宁县监察委成立后,监督对象从3200多人骤增到8300多人,新增人员多是乡村基层干部,面对新形势,必须从规范管理开始,保障监察职能落到实处。

——明确机构设置。乡(镇)监察办公室是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的监察机构,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接受县监察委员会的领导和业务指导,监察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监察员,主任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乡(镇)纪委副书记兼任,监察员由纪委委员兼任。目前,全县18个乡(镇)均已成立了监察办公室,共配备工作人员68名。

——明确职责权限。按照县监察委员会的授权,乡(镇)监察办公室行使部分监察权限,对乡(镇)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辖区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等进行监督,可以使用谈话、询问调查措施,提出监察建议,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可以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对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明确条件标准。乡(镇)党委全力做好乡(镇)监察办公室建设工作,提供办公场所,各乡(镇)至少整合设立专门谈话室(党员干部警醒室)1个,配备监控、电脑、打印、录音录像设备等必要办公设施,开展调查工作时要同步进行录音录像。县纪委主要领导多次下乡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快速解决问题,对6个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确保监察办公室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  派出监察办公室对监察对象进行“双节”集中廉政谈话

派出监察办公室对监察对象进行“双节”集中廉政谈话

“三经常”抓实廉政教育

接受监督的对象大幅增加,监督的内容不断扩充,一些党员干部对纪法知识学习不够、掌握不牢,迫切需要接受全面的思想教育,从思想上立规矩、划底线。

——廉政夜校经常化。乡(镇)干部基本“五天四夜”在乡开展工作,村干部也是白天忙农业生产、忙脱贫攻坚、忙民生保障,廉政夜校是基层开展廉政教育的最佳形式。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结合职责职能变化,采取廉政讲座、播放廉政纪录片、发放学习资料、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等形式,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党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作为廉政夜校的主要内容,采取以案促改的方式,让警示教育触及基层党员干部的灵魂。

——廉政谈话经常化。监察办公室工作人员人手一本廉政谈话记录本,每周都要与辖区内党员干部谈话,既谈纪律规定、又谈工作情况,既谈自身约束、又谈家风建设……,遇到新情况可以继续谈,经常性、全面地向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早打招呼,拂去心中尘埃、保持思想常新。

——监督检查经常化。结合中央、省委巡视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和权力运行的要求,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坚持把监督摆在首位,经常性地对监督对象的履职情况、廉洁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每次都有文字记录、图片资料,向基层党员干部传递一个信号——监督随处存在、随时都有。截至目前,各乡(镇)廉政夜校累计进行廉政教育3289人次,开展廉政谈话300人次,对监督对象行使职责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13条。

3  派出监察办公室监察员与村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派出监察办公室监察员与村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三撑腰”深化改革成效

基层监察体制改革,最重要的目的是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4  派出监察办公室监察员检查村务公开工作

派出监察办公室监察员检查村务公开工作

——为人民群众撑腰。监察体制改革前,群众反映非党员村组干部的违纪问题,一般难以解决,派出监察办公室成立后,触角延伸至每一名行使公权力人员,彻底打通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各乡(镇)监察办公室结合全县工作安排部署,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等政策,通过提高政策知晓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监督的水平和质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监察办公室工作人员按照程序快速调查,并将结果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真正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

——为村监委会撑腰。部分村级监委会“势单力薄”,还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成立后,赋予村监委会人员监察信息员职能,工作由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统一领导,对于发现的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或苗头性问题,可以直接向乡(镇)监察办公室报告情况。“三资管理”、村务公开、集体资产处置、工程项目等事项,村监委会要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对于重大事项,村监委会要向乡(镇)监察办公室报告,主动接受监督。

——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在反腐败斗争中,不排除一些举报不实、出现偏差的情况,也不排除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出于个人私利搞诬告陷害情况,有些群众政策掌握少,容易听风是雨、夸大其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村“两委”干部的工作干劲。派出监察办公室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实施办法,坚持实事求是,把问题调查清楚,对反映不实的问题,及时予以了结并向涉及的党员干部进行说明,鼓励支持他们敢干事、干成事;对于个别恶意诬告的反映人,通过约谈予以警告,确保监督执纪既严肃认真,也保护爱护干部。各乡(镇)监察办公室成立以来,共指导村监委会开展业务培训30余次,给予相关人员谈话提醒40人次,批评教育25人次,责令检查11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收缴违纪资金21000元。

5  洛宁县监察委员会派出长水镇监察办公室...

洛宁县监察委员会派出长水镇监察办公室监察员入户向群众了解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洛宁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刘克见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还在进一步探索,相关制度机制还在进一步完善,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需要在纪法衔接、职责权限、经费保障等方面加以强化,不仅在形式上实现监督全覆盖,更要充分释放监察体制改革的‘反腐红利’,让县纪委监察委的监督‘探头’无处不在,成为人民群众‘最信赖的人’!”(郭振华)


(网络编辑:刘冰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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