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人民日报 》( 2019年01月09日14 版)
本报天津1月8日电(记者 靳博)记者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天津日前对《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预警分级由原来的蓝、黄、橙、红四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应急响应,取消了蓝色预警。
依照国家及天津市错峰生产工作要求,采暖季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实行差异化错峰生产;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港口码头,实行错峰运输措施。对工业企业管控,应以行政区为单位。各区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指导企业根据污染排放绩效制定不同的减排措施,避免采取“一刀切”的减排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