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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范围扩大 司法部:不允许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见习记者 邹松霖) 11月29日上午10:00,司法部举行“法援惠民生”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邓甲明出席发布会。同时,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总监王广令出席发布会。

这是司法部首次邀请中央媒体负责人作为发言嘉宾出席新闻发布会。

近五年全国法援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3.6万件,日均3471件

刘振宇介绍,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把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谋划工作的着力点,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发展。

一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补充事项范围,20个省份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至低收入、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保标准的2倍,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使更多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二是做好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推出专项服务措施,加大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努力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法律援助需求。三是确保群众获得均等便捷的法律援助。四是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大法援格局。

刘振宇表示,近五年来,全国法援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3.6万件,法律援助受援人达695.7万人次,提供法律咨询超过3652万人次,有力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为246.7万农民工、32.8万残疾人、58.5万老年人、74.2万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

公共法律服务成新组建司法部四大职能之一,绝不允许让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

刘振宇介绍,这次机构改革,明确公共法律服务是重新组建后的司法部四大职能之一,并新设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原来部里设有法律援助司,新成立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包括原来的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管理、公证和仲裁这四个部分的法律服务管理职能,目的就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些职能既包括了专业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也涵盖了面向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作为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民生工程,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我们全力帮助困难群体获得法律援助,绝不允许让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活动,是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亮点和名片,

农民工占受援人次三成以上,80%以上残疾人有法律援助需求

关于为何特别选择农民工和残疾人这两个特殊群体开展法律援助品牌建设。

刘振宇表示,法律援助服务的对象主要包括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五类特殊群体。把农民工、残疾人两类群体作为法律援助的品牌工程来做,主要是考虑到这两部分群体一是法律援助的重点,二是法律援助的难点。

农民工一直是法律援助的最大受援群体。据统计,近三年来,农民工受援人次始终占总受援人次的35%以上。残疾人也是我们法律援助过程当中的难中之难。今年上半年的调查报告显示,80%以上的受访残疾人有法律援助需求,主要集中在民生、社保和社会歧视三个方面,20%以上的受访者表示曾经遇到过法律纠纷,迫切需要法律援助“雪中送炭”。

法律援助法立法相关工作已经全部移交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

在回答法律援助立法有什么样的计划和方案时,邓甲明表示,《法律援助条例》是2003年颁布的,十几年来,现在的情况和当时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是大家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和认可度进一步提高。二是这十几年来,国家的发展,政府为法律援助提供的财政保障进一步加大了。三是随着我们各项法律事业的进步,对法律援助工作原有的制度安排跟现有刑事诉讼的衔接各个方面都有了一些新的进展。四是法律援助的提供方式、提供主体各个方面也都有了一些新的变化。

他表示,法律援助立法,已经列入本届人大的立法规划。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已经召开了第一次法律援助立法领导小组会议,公检法、财政等各部门,都认为法律援助的立法恰逢其时,应该加速推进。

刘振宇透露,目前立法相关工作已经全部移交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他们会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向社会宣传、征求意见。


(网络编辑:崔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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