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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自我改革重要突破口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近日正式公布。该文件提出,力争用3至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文|《中国经济周刊》特约评论员 葛丰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8年第40期)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正式公布。该文件提出,力争用3至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预算是政府活动和宏观政策的集中反映。它既是政府施政计划如何实施的基础环节,也是规范政府行为的有效手段。一个国家政府治理能力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预算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从国际通行经验来看,凡有为政府均不约而同地在不同时期,反复将预算管理确定为自身改革的关键着力点与重要突破口。

中国的预算管理体制一路走来,同样体现出不断革新的演进态势,甚至不乏在某些关键性节点上,以跳跃式的进展大幅突破旧框架束缚。此次全面实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就是新形势下又一次大胆的创新实践。

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比照这一目标,不可否认当前以“控制”为主的预算管理体制,正日益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越来越难以适应向高质量发展转向的需要。

以“控制”为主的预算管理体制着重解决的是合规性的问题。这是一种相对易操作,但又明显带有权宜色彩的过渡性安排,因为这种安排绕开了公共管理中最大的难题,即激励的难题,因此落在实践层面,其很难有效避免资金使用低效无效等现象发生,甚至就连其重在解决的合规性问题,可能也会因为信息不全,或者被监管对象主动性“规避”,而难以完全达成目标(甚至有可能事与愿违)。

因此,全面实施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体制,是一次具有质的飞跃的体制革新,因为它使得预算管理的重点,从“手段”回归到了“目的”,并且在真正意义上,去直面并且解决支出机构的激励问题。如果实施到位,不仅可从根本上遏制财政资金闲置沉淀、损失浪费等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契合民众对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诉求,而且还可以借助资金这一对组织行为起支配性作用的因素,撬动政府全面推进职能转变,加速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当然,这一改革必然是非常困难的。仅从技术角度来看,改革要啃下的“硬骨头”首先就是:伴随经济发展,人的偏好和需求趋于多样并且多变,因此,如何保证政府官员对居民和企业的偏好做出足够和有效的反应,进而使得这些多样化偏好相应转化为政府公共服务的绩效考核目标,必须要有前提性的制度安排。

这个前提性的制度安排可能会涉及到很多方面,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创造条件,让更多人参与到政府预算编制、监督、评价流程中去。《意见》提出,“搭建社会公众参与绩效管理的途径和平台,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其实就是对这一点的明确回应。


 2018年第40期《中国经济周刊》封面

 2018年第40期《中国经济周刊》封面


(网络编辑:刘冰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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