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于海明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2018-09-01 18:39 来源: 经济网 我要评论0 手机扫一扫 字号: 经济网讯 9月1日,昆山市公安局通报“昆山砍人案”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称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以下为通报全文: (网络编辑:崔晓萌) 微笑 流汗 难过 羡慕 愤怒 流泪 相关阅读 关键词: 海明 昆山 警方 行为 河南: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2018-08-29 上海警方通报华住旗下酒店信息数据泄露情况2018-08-29 财政部、中央文明办等十二部门联合发文要求治理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2018-08-22 重庆警方破获多起荐股诈骗案:大学毕业生被“套牢”2018-08-03 证监会又立新规:上市公司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也将被强制退市2018-07-30 内蒙古警方推进扫黑除恶 今年6次行动破获案件1102起2018-07-09 akitchen 参展2018亚洲消费电子展智能食谱引领烹饪行为数字化2018-06-15 证监会:严厉打击跨境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2018-06-14 八部门联合打击假冒刷单炒信行为2018-06-07 对环保“表面整改”行为应严肃问责 2018-06-06 复制网址 打印 收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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