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社中国经济周刊官方网站  中央新闻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

经济网 中国经济论坛


首页 > 宏观 > 宏观 > 正文

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于海明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经济网讯 9月1日,昆山市公安局通报“昆山砍人案”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称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以下为通报全文:

1_副本


(网络编辑:崔晓萌)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