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社中国经济周刊官方网站  中央新闻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

经济网 中国经济论坛


首页 > 生态 > 正文

江西:将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 邬慧颖 南昌报道

近日,江西省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江西将整合环保、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等部门的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并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序列。

《实施意见》明确,江西将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并加快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快组建流域环境监管执法机构,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建立上,《实施意见》提出,江西将构建天地一体化的空气、水、土壤、生态、污染源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江西全省生态环境质量预报预警,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与此同时,江西将把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生态环境监察职能上收,由江西省环保厅统一行使,通过跨区域派驻的形式实施生态环境监察,对江西有关部门以及市、县(市、区)推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情况,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环境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网络编辑:何颖曦)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