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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明疑似卷入高勇操纵案 工作室表述“不认识高某”难证真伪

□ 法制日报记者 周芬棉

证监会10日通报,高勇控制利用2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子账户及14个自然人账户,操纵“精华制药”,被证监会罚没18亿元。其中在介绍自然人账户时出现“黄某明”“张某霞”名字,被一些人解读为知名演员黄晓明和其母张素霞。记者致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她声称,作为一般涉案人员,在过错不确定或无过错时,证监会一般不会说全名。

但黄晓明工作室声称“不认识高某”。有业内专家称,此声明将事件越描越黑。

高勇动用巨资操纵精华制药

证监会对高勇的行政处罚及采取终身禁入措施早在7月3日就作出了,但事件真正引起关注则是上周五(8月10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将此事公开发布之后。

依据行政处罚书,现年44岁的高勇是北京护城河投资发展中心的合伙人。他控制好雨7-高勇、好雨7-路某两资管计划、黄某、黄某明等16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高勇账户组)从事涉案交易。

处罚书表述称:“黄某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使用。经路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证券账户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该账户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

高勇动用巨额资金,于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期间持续建仓,共计委托买入2839万余股“精华制药”,成交2371万余股。

此后集中资金优势、以连续封涨停方式拉抬“精华制药”。5月25日至6月4日连续9个交易日内,每日委托买入股数均超过1000万股。

最后是集中、大量出售“精华制药”,实现操纵获利阶段。处罚书称,6月5日至6月16日期间,账户组集中卖出1994余万股,至7月22日,除薛某账户仍然持有“精华制药”外,高勇账户组所持“精华制药”均全部卖出,共计卖出2535余万股,卖出金额16.84亿元。

证监会对其操纵股市行为给予罚没18亿元处罚,并对其采取终身不得禁入证券市场监管措施。

知名证券律师杨兆全说,高勇是证券市场知名操盘手,此次动用资金有20亿之巨,其账户组的很多人是由路某即路雷介绍的,其中包括黄某明的母亲张某霞。路雷占护城河投资65%股份,高勇占10%,路雷也是证券市场知名人士。

黄某明是否黄晓明有待确认

证监会的处罚书自始至终均对自然人账户名字隐去几个字。高莉说,在难以证明涉案人是否一定有责任时,一般不公开全名,也是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但对真正负有法律责任的人,是会公开全名的。

在高勇账户组中及证监会处罚书中,出现黄某明及张某霞名字时,市场上自然有人怀疑指的是黄晓明及其母亲张素霞。

这种猜疑并非完全无据。毕竟在此之前,黄晓明对股市可谓谙熟甚至精通,他直接参股的公司多达50家,其中直接控股的公司28家,间接投资或参股的也有几十家。这其中包括华谊兄弟、乐视网等上市公司。这些公司,除影视行业外,还包括餐饮、科技等多领域。

有媒体称黄晓明曾成立北京明嘉投资管理公司。记者今日查阅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网站,该私募基金公司资料显示,其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中,未有黄晓明名字出现。

但他确曾对媒体说,投资股市是为自己留一条后路,以后不拍戏了,还能做点生意上的事养家。

而且,在10日证监会刚发布高勇操纵股价被罚后,黄晓明工作室于11日迅即发表声明,称自己“不认识高某”“不知情”“未接受调查”之类,在证监会未具体指明情况下,急急发如此声明,似有此地无银之嫌。

杨兆全说,黄晓明的声明是将事件越描越黑。最直接的方式是“本人没有以‘黄晓明’证券账户从事交易;本人证券账户没有给母亲管理;本人证券账户在报道高某涉案期间内没有交易精华制药股票。其中任何一条,都可澄清”。

代客理财属于民事代理合同

依据处罚书,高勇利用的自然人账户,其中多有与账户持有人签订委托代理投资合同,委托其炒股的。这即是代客理财的代理合同。

有不愿具名的法学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黄某明及其母找人理财本身并无过错,在没有事实证明其违法参与的情况下,不能简单判断其有过错。

但也有业内人士不愿苟同。知名证券律师周爱文说,黄晓明声明称对高勇违法行为不知情,应承担举证不知情责任,应该举证说明为何委托母亲或未委托母亲代管账户等。

这名法学专家说,代客理财属于正当的民事合同。按照合同法规定,代理人以被代理人指示所做的正当法律行为,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明知代理人从事违法行为,不阻止,与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不知情,则不承担法律责任。

高勇操纵股市被证监会罚没18亿元,自然人是否担责,要按是否知情处理。证监会没有处罚自然人,间接说明这些自然人不知情。


(网络编辑:崔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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