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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被拘留

经济网讯 8月2日,广东惠州铁路公安处普宁站派出所民警在普宁站进站口查验进站旅客身份时,发现一名男子的身份证照片和本人明显不符,便将其带至公安执勤室进行询问。据查,该男子名叫赵某,使用的身份证是他捡来的。赵某告诉民警,自己多年前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出狱后一直在外务工,由于有过前科,因此误认为用自己的身份证乘车会遇到麻烦。2015年初赵某在江西务工时,在某餐厅内捡到一张身份证,便将这张身份证据为己有,长期以来冒用该身份证乘,不料第一次冒用他人身份证乘坐火车被铁路警方查获。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如何处罚?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冒用他人身份证可处两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以10日以下拘留。目前,违法行为人赵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黄斌 欧泽健 张中铃)


(网络编辑:何颖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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