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网讯 7月23日晚21时许,女孩张某(18岁,山西省原平市人)到广东惠州站派出所报案,称其于当日19时30分许在惠州站出站口的公交站旁被1名男子抢夺1个背包、1部苹果5手机及人民币1400元,后该男子乘坐摩托车快速逃走。民警接报后,立刻对该案进行调查,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民警发现该女孩所叙述的案情中存在多处逻辑及事实不符,可能是在谎报警情。民警告知张某谎报案情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耐心对其进行教育,最终,张某承认了自己谎报案情的违法事实。
据张某交代,其在惠州市惠阳区某工厂务工,因嫌打工辛苦工资又不够自己开销,打算回到父母身边享受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轻松生活。因自己身上钱已花光,为了达到让民警免费送其进站乘车的目的,于是就编造出在火车站附近被他人抢夺钱财的谎言,不料,偷鸡不成蚀把米,目前,该女子因谎报案情被警方拘留。 (黄斌 张中铃 严运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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