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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取消QFII和RQFII多项限制

本报讯 6月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央行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境内证券投资相关管理,进一步便利跨境证券投资。《规定》和《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主要政策措施包括:一是取消QFII资金汇出20%比例要求,QFII可委托托管人办理相关资金汇出。二是取消QFII、RQFII本金锁定期要求,QFII、RQFII可根据投资情况汇出本金。三是允许QFII、RQFII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对冲境内投资的汇率风险。(傅苏颖)


(网络编辑:何颖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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