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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安徽分公司:严格执行预案保护农民利益

经济网讯 6月7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在省政务大厦组织召开安徽省夏粮收购政策及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副总经理杨波就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 进行了解读,发布会由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武潇主持。

安徽省夏粮收购新闻发布会,杨波(右一)发布新闻。吴晓光   摄

安徽省夏粮收购新闻发布会,杨波(右一)发布新闻。吴晓光 摄

新《预案》的主要变化 

杨波介绍说,新预案对执行时间作了适当延后。小麦收购时间为2018年6月1日至9月30日,比去年执行时间延后了11天。在预案执行区域和时间内,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分公司会同省级四部门提出预案启动建议,经中储粮集团公司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后启动。当市场收购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将及时停止预案实施。

其次,今年将最低收购价小麦的质量标准从国标五等以上提高到国标三等及以上。小麦不完善粒的标准也由10%以内提高到8%以内。目的是引导地方政府和农户重视粮食质量,促进粮食提等进级。四等及以下的小麦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同时,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国标三等)为每市斤1.15元,较去年每斤下调3分钱。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同时,完善了超标粮食收购处置机制。新预案明确,因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造成不符合质量标准或食品安全指标的小麦,由各地按照粮食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要求组织收购处置。对验收发现入库粮食重金属、真菌毒素等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的,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组织处置和监管,不得流入口粮市场。

严格执行好新《预案》 

如何严格执行好新《预案》,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中储粮安徽分公司从一下几个方面抓实做好:首先是准备好仓容装粮。按照预案要求的“四个有利于”,及“谁定点、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权责对等的原则,审定参与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委托收储库点,并报省政府备案。今年继续采取“多次申报、分批启动”的方式,目前已审核第一批参与最低收购价收储的库点,对后期销售腾出空仓容或新建仓完工验收后的库点,根据收购需要,做到随时申报、随时审批、随时公布、随时启动。其次是准备好售粮款支付。目前全省15家中储粮直属企业资金集中支付中心操作培训均已开展。中储粮直属企业与市县粮食局、农发行共同组织指导收储企业准备好人员和设备收粮。

据杨波介绍,今年所有委托收储库点悬挂质价政策公告牌,严格执行最低收购价收购质量等级范围。并且对最低收购价粮食全部通过政策性粮食收储“一卡通”系统收购。依质论价,既不能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能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全部粮款均通过网银直接支付给售粮人,确保“粮出手、钱到手”“谁卖粮,谁得钱”。

同时严格要求,对于收储库点质量不达标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退出最低收购价收购库存。对收储库点不严格执行最低收购质价标准、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农民交售符合标准的粮食、拖欠农民售粮款、“克扣斤两”“以陈顶新”“转圈粮”、先收后转、虚购增库等各类坑农害农、损害国家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零容忍”。

今年严格执行“一栏、一图、一册”制度,即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质价公告栏、安徽省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流程图、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手册,让农民明白售粮。并对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采取预约方式有序收购,对种粮农民单独开辟绿色通道,减少排队售粮时间,让农民舒心卖粮。

“作为国家指定的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将在省政府领导下,加强与各方配合,严格执行新预案,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杨波表示。(吴晓光


(网络编辑:崔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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