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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渭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侦破一起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

文章导读: 近年来,甘肃省渭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公安局党委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强化科技应用,不断创新科技应用手段,陆续建设的高清视频和高清卡口电子警察、视频监控,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及时侦破、事故责任认定提供了依据,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取得了显著成效。

经济网讯 2018年3月30日21时44分许,甘肃省渭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渭源县会川镇街道“雅香园”门口路段有一行人躺在路边,疑似交通肇事现场,要求立即出警处置。接警后,会川中队中队长周东海带领值班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经120医务人员认定,当事人已经失去生命体征,宣布死亡。

经渭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初步勘查,现场遗留有半块“五菱牌”汽车车标和少量银灰色车辆漆皮外无任何有价值的线索。由于案情重大,会川中队立即向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李维强作了汇报,听了汇报后,李维强立即启动《渭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处置预案》并亲自到指挥中心查看沿途视频及卡口信息,指派事故处理中队、秩序一、二、三中队由副大队长胡光岩带领赶赴会川指挥破案,要求全体办案民警要细致勘查现场,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不惜代价全力侦破此案,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

渭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胡光岩到达现场后,经过现场综合分析研判,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为“五菱牌”银灰色轻型货车,随即兵分四路开展侦破工作,第一组由秩序一、二中队组成排摸小组,负责对周边村庄、道路沿线群众居住地、修理厂或者可能藏匿肇事车辆的地方进行排摸走访,寻找目击证人,搜集破案线索;第二组由秩序三中队在公路沿线查找调取可能拍摄到肇事车辆的私人监控设备,用于取证;第三组由会川中队负责寻找受害人家属,了解情况,并对家属开展安抚工作;第四组由事故处理中队对现场再进行勘查,力争发现有价值线索。

同时,大队长李维强坐镇大队交通智能指挥中心和值班人员调取了当晚20时以后会川镇境内所有卡口照片及视频录像,开展排摸工作,约2个小时后,外围排摸组反馈回消息,按照分析的车辆逃逸方向,沿途没有发现可疑车辆。当把调取的所有视频全部看后发现,所有监控视频及卡口照片内共有27辆类似车型。当即,大队长李维强决定把排摸重点继续放在监控排查上,他让现场排摸民警再次确定事发时间,经调取周围视频监控,将案发时间锁定在20时47分,经过4个多小时的比对分析,发现途经的甘JB9183号“五菱牌”轻型普通货车嫌疑重大,经进一步调取视频查看,发现该车前面有模糊的撞痕,办案民警立即调取该车信息,发现该车机动车所有人为渭源县会川镇大庄村大庄社张某龙,大队长李维强立即让办案民警对张某龙展开重点调查,办案民警经过多方侦查,在会川镇一巷道内甘JB9183号“五菱牌”轻型普通货车查获,经现场比对该车碰撞痕迹与现场遗留物相一致,随后办案民警将家中醉酒酣睡的张某龙一举抓获。

经查:2018年3月30日20时57分许,犯罪嫌疑人张某龙醉酒后(296mg/100ml)(男,汉族,家住渭源县会川镇大庄村大庄社)驾驶甘JB9183号“五菱牌”轻型普通货车沿兰渝线由北向南施行,行驶至兰渝线132KM+100M处时与路边行人李某红相撞,致李某红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龙驾车逃离现场,造成一起恶性死亡肇事逃逸事故。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龙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我局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宋爱民 李维强 王建徽)


(网络编辑:何颖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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