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社中国经济周刊官方网站  中央新闻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

经济网 中国经济论坛

首页 > 区域 > 甘肃 > 正文

酒泉肃州区法院:“四种”服务法凸显为民情怀

经济网讯 “立案不再难!”这是近两年,群众到肃州区人民法院打官司感受到的直接变化。近年来,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以“人人是窗口,处处树形象”为理念,用温馨的话语、真挚的情感、暖心的劝诫装点法院的第一道窗口,开启当事人寻求司法服务的大门,用温和的微笑、善意的接纳为每一位走进来的当事人消除疑惑。

2017年,该院立案庭受理各类案件10225件,95%以上的案件做到当天立案、当天流转至业务庭,对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诉讼发挥了重要作用,被肃州区人民法院表彰为2017年全院先进集体。

服务法一:“限时”服务,结束“焦灼的等待”

在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窗口每天都在上演真情解民忧的场景。

“薛某欠我5万元钱,多次催要都没成功,原本的朋友都快变成仇人了,我只好到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去年的一天,肃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前急匆匆来了一位男子,向窗口服务的法官求助。

在了解情况后,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当场打电话给薛某,在他认可借款的事实后,立即邀请人民调解员到现场调解,通过法官耐心释法和人民调解员耐心疏导,薛某和当事人何某达成了定期还款协议。

“由法官为我依法做主,我再也不担心我的钱有去无回了。”何某离开法院后高兴地说。

“立案,在整个司法活动中,是第一道关口,看起来事小,对司法公正却举足轻重。如果群众到法院告状,却无人理会,势必挫伤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而诉讼服务中心,是老百姓打官司第一个要去的地方,是老百姓感受法院工作理念、态度、效率、作风的第一个窗口。”肃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铜山说。

实行信访中的小纠纷立即抓,及时快捷化解,不留隐患。这正是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提升司法为民的服务水平的一个缩影。

“多年前,限时立案、限时办结就成为立案庭司法便民服务的一项制度确立下来了。刚开始确实不习惯这种快速的立案方式,依照法律规定,7个工作日内为当事人进行立案都是合法的。而在我们立案庭,只要立案材料完备,30分钟内必须办理立案手续。这对立案庭法官的业务水平、思维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表示。

“限时立案,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办案效率,尽可能地方便群众。”肃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铜山说,在提高效率方便群众诉讼方面,该院的举措是建立“速调速裁”机制,小案件快速解决,为法官审理大案、疑难案节省了时间。

为了进一步推进限时立案、限时办结制度,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对各类案件进行了认真调研与实践,对刑事等案件进行了系统的划分与限时要求,只要当事人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就必须在30分钟内办理完立案登记手续。同时,在立案窗口前设置工作时间警示,窗口服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审查及受理任务的,当事人可以给出优秀或满意;超过规定时间完成审查及受理任务的,当事人可以给出差评或不满意,做到“不卡、不压、不推”。该院实行立案审查限时服务后,大大缩短了当事人的立案时间,也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与称赞。

2017年,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各类案件10225件,其中95%都是限时立案。

服务法二:“一站式”服务,来了就设法解决问题

去年夏日的一天,烈日炎炎,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接到一件从外地寄来的特快专递,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份离婚起诉书。通过与当事人联系,才知晓原来当事人在外地工作,夫妻双方聚少离多,想解除婚姻关系,而快递过来的离婚起诉书缺少几项具体的申请材料必须要补充。在与当事人沟通后,立案庭法官决定帮助当事人完善申请材料,等这些工作做完,交付民庭审理时,一天的时间就过去了。

这只是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以实行“立案登记制”为契机,全方位方便群众诉讼的一个缩影。

走进肃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眼就看到在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等窗口前,排着长队的当事人有条不紊地咨询、登记。而使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如此有效率进行,得益于法院贴心的服务。

表为征,里为症。整洁有序的背后,是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近年来,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从群众的期盼和需求出发,多方面探索创新立案服务举措,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打造成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纠纷的综合性便民服务平台,切实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成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谐之窗、公信之窗。

为了方便群众办事,肃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立案大厅和接访中心,重点负责立案工作和信访工作。立案大厅分别设置案件受理、收费、接访等服务窗口,与立案有关的诉讼指南、收费标准须知、来访须知、风险告知书、司法援助措施等内容在电子屏幕滚动播出,配备自主查询设备、自助立案设备,可提供快捷立案、诉讼文书查询、公告查询等功能,并在显著位置公开服务承诺、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相关信息,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监督。在等候区,休息桌椅、饮水器具、笔墨纸张、老花眼镜、复印机、POS机、传真机等便民服务设施相对齐全,尽可能地满足当事人的多样化需求。

哪些属于立案的形式要件呢?“我是谁?”(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要告谁?”(被告的具体明确信息)、“告什么?”(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凭什么告?”(证据材料)、“找对法院”(符合法院管辖范围)……在肃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宣传单上一目了然。

面对前来咨询的当事人,立案法官耐心热忱地接待,主动为他们解疑释惑,并发放诉讼风险告知、执行风险告知、举证须知、保全期限告知及诉讼指南等成套资料,提醒当事人注意有关事项,帮助他们化解诉讼风险,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速裁法官在协助诉前财产保全过程中,利用与当事人第一时间接触的机会,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和解释,除促使其积极诉讼外,也使当事人对其诉讼前景有权衡的余地。合理引导当事人自动就有关争议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要求经法院确认的,速裁法官立即制作调解书,并当即送达,从而使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一并解决。

服务法三:“绿色”服务,打造有“温度”的家

在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的脑海中,一直定格着这样一幅画面:一位年过7旬的老太太拉着立案法官的手讲起了她生活的困窘和无奈。“法官啊,我儿不养我……”,立案法官耐心倾听,不时为老太太递上纸巾,帮她擦干眼泪,用缓慢的语速与老太太交谈:“老人家,不用担心,我先联系你的儿子,跟他好好谈谈,这件案子我们先调解”。在立案法官的努力下,联系到了老太太的儿子,叫他和老母亲面对面沟通。经过法官几个小时的劝解,老太太的儿子终于明白“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道理。

每一场官司的背后,往往牵涉到的是当事人的权益、权利,甚至身家性命。刘某在施工过程中被坍塌的房屋致伤,经医院鉴定为7级残疾,刘某的家人多次要求屋主赔偿未果,导致双方关系紧张,刘某遂向法院起诉,并申请缓交诉讼费用。

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在审查了案件材料后,鉴于当事人行动困难,往返不便,决定上门立案,并为其办理了立案及缓交诉讼费用的相关手续。法官临走时,刘某紧紧握住法官的手,由衷地感谢法院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上门服务,令其倍感温暖。而肃州区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及时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减缓了当事人家庭经济压力,犹如雪中送炭,使司法救助落到实处,充分保证当事人及时行使诉讼权利。

“您好,您的案件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现在我向您说明一下您的权利义务。”肃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内,工作人员电话办公的声音此起彼伏,他们正在电话通知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而电话告知这种省时高效的办公方式正是肃州区人民法院在“门诊式”庭审机制之后的主要举措之一。

为切实解决涉幼、涉老、涉农案件立案难、送达难等问题,肃州区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对涉妇、涉幼、涉老等一系列弱势群体案件,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将法官的电话、QQ号等联系方式印成服务卡,在立案窗口向当事人发放,对需要在节假日或其他非工作时间立案的,只要事先电话预约,立案人员就会准时接待;对老弱病残及有特殊原因不能来院的当事人,只要打个电话或让人捎句话,立案人员便登门到家,现场办公。

——简化立案程序,能简则简。要求在原告立案后,案件还未进入排期送达、转入业务庭之前,立案法官先行审查案件,对于符合适用简易程序条件的案件,立即转移到速裁行列,由速裁组织立即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在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确定当事人双方自愿放弃或协商举证期、答辩期后,向其指定调解日期,从而启动速裁程序,实现能一次办结立案手续的绝不让当事人跑第二次,并通过短信、电话传真及邮递快递材料立案,减少当事人诉累。

——优先立案,安排专人对困难群众进行立案指导,使其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立案手续。

——优先送达,对涉及困难群众的法律文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送达。三是为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与肃州区司法局牵头给予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并对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相邻纠纷、抚养纠纷和赡养纠纷五类案件减免诉讼费。

“去年以来,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执行立案2395件,比去年同期增加95.51%。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立案庭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实现院内新收案件98%以上随机分案,其中院领导新收案件121件,院长办案更成为常态。同时,加大案件送达力度,2017年送达案件3162案8136人次。其中彩信、微信送达90件,公告送达210件,邮寄送达2508件,直接送达354件,安排排期4068次,送达法律文书1.2万余份。”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介绍说。

目前,“有困难,找法官”,已然成为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一个品牌口号。

服务法四:“诉前调解”服务,结束“官司拉锯战”

蒋律师是一个买卖合同案件的原告代理人。原告某工程有限公司起诉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支付货款。立案时,肃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法官告知蒋律师,该案法律关系清晰,案情较为简单,可以走先行调解的途径。

“一开始我并不同意调解,可是如果调解成功,原告就能早一点拿到货款。”在与原告沟通后,蒋律师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接受了法院调解。随后,法院联系到被告,经法官协调,被告表示愿意调解。3天后,双方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一个月内付清货款。

不久后,蒋律师又来到肃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同样是买卖合同纠纷,这一次蒋律师主动提出要进行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立案。蒋律师说,“上一个案件被告已经一次性支付了所有欠款,正因为资金的快速回笼才让原告公司的经营没有受到太大影响。‘专业、快速、高效’,为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点赞!”

邵某与酒泉市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吴某与陈某不当得利纠纷,经过诉前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这样快速成功的调节,在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已是常态。

“您请坐,喝杯茶平复下心情,有什么慢慢说,我们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在肃州区人民法院“茶歇式”调解室,面对当事人情绪激动的双方当事人提出的一个又一个问题,一杯茶、一个耐心的倾听、一段满意的回答,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都能耐心听、仔细看、认真答,当事双方的“怨气”瞬间消除,气顺了理就通了,理通了事情就好办了。

诉前调解具有成本低、调解时间短等优势,通过诉前调解,不仅能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外,而且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减少了纠纷双方的诉累。这是肃州区法院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作出的积极探索。

在具体工作中,我院针对某些特定案件邀请当地德高望重人员、人民调解员或亲朋好友到场,参加调解,以提高调解的成功率,扩大案件的社会效果。”肃州区人民法院法官陈岩说,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使90%以上的案件做到一次性解决、程序简便,而且经济成本低,不收取费用,仅去年就为群众累积节省资金支出3万余元,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路的目标。

——即时调解法。案件受理后,审判员在传唤被告到庭送达起诉书时,经询问不再答辩后即传原告同时到庭,于第一时间给当事人说理讲法,进行调解。

——送法上门、就地调解法。对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案件,审判员巡回办案进乡村,传唤原告到被告方住所就地调解。同时邀请村民及邻居参予调解,查明案件事实后说法释理,让旁听者发表意见,引导双方当事人明白纠纷的起因,促使当事人彻底解决纠纷。

——委托调解法。对一些暂时找不到当事人的案件,审判人员将应诉通知等文书送至各乡镇巡回审判点、司法所、当地村委会,委托人民调解员或村干部做被告的调解工作,一旦时机成熟,便及时处理案件。特别是小额案件,肃州区法院借鉴先进经验,法庭审理中对于确无调解可能的案件,一经查明事实便立即宣判,无需经过辩论、最后陈述阶段,也不需进行调解,当事人如果有协商倾向的,可在具体履行时进行和解,也可直接撤回诉讼。

据介绍,2017年,肃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共收案593件,原被告双方同意调解89案,调解成功69案,调解成功率为77%,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65人次,公益律师岗设立后值班律师每天接待群众不少于20人,指导当事人填写各类法律文书280余份,解答立案、举证、保全、申请执行等法律问题达1.3万余件次。(李开南 吴萍萍)


(网络编辑:何颖曦)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0